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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河西

发布日期:2020-05-08 10:37:42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河东河西 / 宋桂琴著.-石家庄: 花山文艺出版社,2020.6
 ISBN 978-7-5511-5129-0
 Ⅰ.①河… Ⅱ.①宋… Ⅲ.①长篇小说-中国-当代Ⅳ.①I247.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20)第065423号
 
 
  


                                             节      选

 
 
                                                                          一
 
       那年的春天,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刮来了一股风:明年是寡妇年,结婚不吉利。
这股风刮得河沿儿村里没有对象的适龄男女人心惶惶,急赤白脸。年底前找个合适的对象结婚成了他们的首要任务。已经准备好了今年结婚的年轻人个个欢天喜地;没有对象的年轻人气愤万分。已经快三十岁了还没有个合适对象的独生子方大群就属于这后一类人。
      “真丧气!谁整出来的这股子邪风?健健康康、好模好样的年轻人,结了婚就死了,新媳妇就成了寡妇?别听他的!”方大群跟他爸他妈说。
       气话是这么随嘴说出来了,可哪个又能不在乎?要是明年结婚真的走了背字儿,死了儿子可怎么办?方家父母比儿子更着急!这一辈子就守着独生子方大群胆战心惊地过到了现在,要是儿子真的有个好歹,那不是断送了方家的香火,前功尽弃了吗?急呀,得赶紧托人给儿子找个对象啊,老两口心急火燎寝食难安。
       不管是真是假,但凡是社会上有传言,就有相信的。不相信的人也犯硌硬,能抢在今年结婚的,就抓紧准备。男的家里盖房修屋打家具,不分昼夜。女的家里置办嫁妆,隔三岔五往城里跑。找七大姑八大姨来家里,挑个双日子赶紧把铺的盖的都做好了。条件不成熟的没准备好的就不着急了,能往后拖的就拖到后年再考虑结婚的事情。河沿儿村的年轻人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方大群和修顺奇就赶在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刚刚确立恋爱关系不久,也定在了年底的最后一天完婚。
 
        河沿儿村是个被群山环抱着的不足二百户人家的小村子。
        村子被一条穿村而过的小溪从中间一分为二,又被一座小桥连在了一起。河西的住户叫河西某某家,河东的住户就叫河东某某家。
        新郎方大群住在河东,村里人要提起他家就称河东老方家。
        新娘修顺奇住在河西。村里人要提起她家,自然是称河西老修家。
        别看同住一个村子,他们俩的结合却并非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是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初恋后,几个月前才走到一起的。
       究其原因,老方家不仅仅是听了那些明年是寡妇年、不好结婚、结婚不吉利、女方结婚克夫等谣传急着给儿子操办婚事,更深一层的原因是,老方家看到了一河之隔的修顺奇黄了的那个城里的对象战必胜最近接二连三地来了好几趟,瞅着像是急着跟小修恢复恋爱关系似的。儿子方大群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和修顺奇刚刚接上话儿,又不好直接问人家。
       老方老两口儿一锤定音让儿子年底结婚,怕夜长梦多。儿子和老修家的七闺女没拿到结婚的红本本,没操办一场让全村人都知道的热热闹闹的婚宴,没把儿媳妇迎进西屋的大炕上睡觉,心里就不踏实,就老悬着。看到邻居们的大男大女们都着急忙慌地结了婚,方大群的父母急得睡不着觉,嘴上急出了大燎泡。
      地处山沟里的河沿儿村的小伙子对象不好找。老方家好不容易找了个称心如意的对象,不赶紧趁热打铁把婚结了,要是女方变了卦,提出分手,那岂不是落得个鸡飞蛋打,白欢喜一场?
       坊间自古以来就有谣传,谣传有时候是很厉害的。听到的人宁可信其有,不肯信其无。就像有一年高考前,谣传考生穿上紫裤头,进考场就“指定行”一样,不管是否灵验,最起码给自己一个心理暗示,穿上它图个吉利。于是,考生的父母们都争相购买紫裤头,高考那天给孩子穿上。不管考得怎样,父母为了孩子能考出个好成绩不惜一切代价,该做到的都做到了。
       谣传查无起因,每年都有翻新,都有新花样儿。就说明年是寡妇年这个谣传吧,这还了得?哪个姑娘愿意结了婚就做寡妇?哪个小伙子又愿意结了婚就“走了”?于是乎,许多适龄男女,原本不想今年结婚的,也都扎堆儿赶在元旦到来的前一天完婚。
 
        为了儿子的婚事,方家早就盖好了坐北朝南的五间锃明瓦亮的大房子。当然,这房子不是为修顺奇盖的,当时是为大群的那个谈了三年的对象,叫小香儿的姑娘盖的。已经盖了三年多了,意在筑巢引凤。
也就是在盖新房子期间,方妈妈让儿子的对象小香儿来帮忙。她多了个心眼儿,想在儿子没有登记结婚前好好考察一下,看看小香儿身上有没有什么怪毛病。要是她考察合格了,房子盖好了就准备张罗着给他们结婚。要是考察不合格,现在黄了再找,别人也说不出二五眼来。
        方妈妈让小香儿来给她打下手,帮着做饭,洗衣服,收拾房前屋后的砖瓦石块,外加着喂猪喂鸡……也就是在做这些活儿的时候,她发现小香儿不是个透亮人,而且还有些她讨厌的小毛病。
房子盖好了,方大群也准备跟小香儿结婚了,方妈妈却搅和起了儿子和小香儿的关系,催着儿子赶紧跟小香断了来往,有合适的再去相亲。方大群生了气,说:妈你也太挑剔了!我和小香儿当初搞对象是你的主意,现在逼着和她断了关系也是你的主意。你到底想给我找个什么样的人做媳妇?我到底是听你的还是不听你的?方大群的心里有气,一直拖着没断利索,直到半年前才彻底了断了这段不咸不淡的恋爱关系。
 
       方妈妈一辈子就生了方大群这一个独苗苗,因为月子里种下了病根儿,以后就再也没有怀上孩子。之所以给儿子取名“大群”,就是巴望着自己能给老方家生一大群孩子,香火旺盛,代代相传。也有让儿子领一大群弟弟妹妹来方家的意思。谁知事与愿违,方妈妈却单单生了一个大群就打住了。以后寻遍了名医,吃遍了妙药也没治好。对独生子方大群,她倾注了太多的母爱和期待。自己的使命没有完成,就把接力棒交给了儿子,希望大群能找一个既能干又孝顺,还能多生孩子的膀大腰圆的“泼泼实实”的媳妇,替她完成为方家光宗耀祖、繁衍后代的重任。
       老方头儿不善言词,什么事情都是叫老伴儿开口跟儿子说。对小香儿的长相性格他也没看好。最主要是嫌弃小香儿个子太矮,身材太胖。老方家里没有高个儿,老方头却希望大群能找个大高个儿的儿媳妇来“改良品种”,让他有生之年抱上白白胖胖结结实实的大孙子大孙女儿。后代长大了都个头儿魁梧,亭亭玉立。
       方大群在他妈妈的撮合下,从十八岁起就开始相对象,相一个黄一个,看两个吹一双。方大群长相一般,中等的个头儿,不温不火的性格,不急不躁的脾气秉性。站在人堆儿里,不显山也不露水。天塌了有高个儿顶着,地陷了有矮个儿垫着,他夹在中间乐得其所。念书的时候考试不是前几名,也不会落到最拉巴丢儿。在厂子里干活儿不是年年的先进,也不是每年都评不上奖的落后分子……说到低,他就是个普通的人,一般的人。他不温不火,不急不躁,用中不溜儿来形容很恰当。干什么事情,不打先锋往前头闯,也不落到后头做尾巴根儿。
       方大群每次相亲的时候,总是和他妈一起去。不是他非要他妈陪着去,而是他妈不放心,非要跟着他去。和女方见了面儿,不是别人看不上他,就是他看不上别人。究其原因,大多是女孩儿嫌他有一个要求苛刻的妈。他妈妈那挑剔的眼神儿跟姑娘一碰,立马儿就撞出了火星子。
         谁相亲还有带着妈去的?你是给你妈相亲,还是给你自己相亲?你是个独生子,现在就听你妈的,那将来媳妇过了门儿,大事小事你都听你妈的,日子还怎么过?天长日久谁能受得了?条件好的,或者是和方大群家的条件不相上下的姑娘,干脆一口回绝:现在还不想找对象。聪明的人一听就知道了:没戏,白看了。条件不好的女方家,方大群还看不上人家。姑娘的个头儿矮了,太胖了,太瘦了,眼睛太小了,眼白太多了,鼻梁骨太短了,头发太黄了,手脚宽了……这都是毛病。
        经历多了,方大群也就感到厌倦了,腻歪了。他妈再说谁谁又给你介绍了一个多么好多么好的姑娘,要陪着他去相亲的时候,方大群就有些不乐意了,就有些烦了。他不像先前那样,听了这样的消息就心跳过速,就赶紧打开柜门儿,拿出那一包准备齐全的不知道已经穿过多少次的“相亲行头”:时髦的蓝色涤卡套装,里面衬着一件桃红色的圆领儿小衫儿,腰里扎上红布腰带,头上戴着和衣服颜色相匹配的蓝涤卡帽子,脚上穿的是他妈妈为他相亲专门买的红袜子和橙红色的皮鞋,手腕子上戴着一块上海牌新手表。老早儿就推着他那辆在河沿儿村可以和当今宝马X6相媲美的永久牌儿自行车,等在大院儿门口。
       方大群这时候一定有一个“习惯动作”,就是往村西的老修家张望。他最希望第一个看到他这一身“时髦”打扮的人是老修家的七闺女修顺奇。尽管他已经知道老修家的七闺女修顺奇有对象了,人家是城里的帅哥。既是城市户口,又是正式的工人,父母还都是当官的。可是方大群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心,他希望这次去相的对象长得和修顺奇一样的个头儿,一样的模样,一样的两条大辫子,笑起来一样有一对小酒窝儿……每每想到这里,方大群便急着催他妈妈:“妈!你紧搂点儿,紧搂点儿!”
        而每次相亲回来,方大群又都是万分沮丧。没有一个能跟修顺奇比得上的,哪怕是稍差点儿的也行啊!一个也没有。都是些丑八怪!
 
                                                                     二
 
       相亲,成了方大群的一个负担,成了他的一个累赘,成了他的一块心病,压得他整天蔫头耷脑。
       相亲的次数多了,方大群就开始找各种理由尽量少看,或者是尽量不去看了。越是相亲的次数多,越是看得姑娘多,就越是挫伤方大群的自尊心,就越是打击了他的积极性。而且,当方大群一个人躺在炕上细细回味他看过的姑娘时,竟发现一个老人常说的比喻:山草驴变蚂蚱——一个不如一个。那些有点印象的姑娘没有一个可以和修顺奇相媲美的。方大群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长相一般,工作也一般。在农村,家里只有一个孩儿的小伙子并不受青睐。姑娘们都认为,别看现在他家没人跟她争家产,可是等他父母上了岁数,需要人伺候的时候,所有的负担都撂在他这个独生子的身上,那个累,可是没有人能替你分担的。说句实在话,老人要是有个病,有个灾的,住院需要人伺候的时候,连个打替班的人都没有。姑娘们更愿意找那些哥们儿多,门头儿硬,有了活儿大家“齐忙对手”地帮着干,受了欺负,一大家子兄弟姊妹泼着上的人家。就方大群家那五间大房子,那四四方方的大院子,那孤丢丢的三口人儿,看着就冷清,瞅着就缺少人气儿。
 
       方大群相了十来年的亲,粗略算来也差不多见了二三十个姑娘了。对于那些见过面的,只有一眼之交的,没正式谈过的,都算不上是“对象”。要说是正儿八经谈的也只有小香儿这一个,并不是方大群看上了小香儿,喜欢小香儿,和她谈了几年,而是因为他妈着急了,儿子眼看着快奔三十了,赶紧定一个得了,她急着抱孙子了。他妈看好了家在外地的小香儿。说找个远点儿的儿媳妇不能随便往她娘家倒腾东西,家贼难防嘛。只要他妈看好了就行,方大群没有意见。
       方大群对找对象的事儿早就心灰意冷了,他妈看好了谁他就和谁谈,他妈说叫他跟谁结婚,他就跟谁结婚。方大群这些年看对象看腻歪了,看恶心了。就跟他吃了十来年的荷包蛋一样。当地男方到女方家相亲有吃荷包蛋的习俗。不管将来成不成,小伙子第一次去姑娘家里相亲,女方的母亲要给未来的女婿用新鲜的鸡蛋成双成对地做荷包蛋。一碗四个六个八个不等,再放几勺那个年代少之又少的白砂糖。而初次去的小伙子是不能一次都吃光的,无论是四个是六个还是八个,最后碗里至少要留一双。不少不懂规矩的小伙子为了表示对姑娘的诚意,一次吃个精光。结果可想而知,看一百个姑娘也成不了。
       方大群已经吃出经验了,已经吃够了,不用他妈再唠叨了。他端起碗来就闻到一股鸡屎味儿,鸡蛋黄堵在嗓子眼儿就是咽不下去。当着女方家人的面儿又不能吐出来,真是遭罪呀!方大群相了十来年的亲,你说那荷包蛋他能少吃了吗?你说他能吃不腻吗?方大群认为就自己这条件,找不着什么好对象了。对象是给他妈相的,媳妇是给他妈找的,只要是他妈看好了的,什么样的姑娘都行。有毛不算秃,好歹糊弄一个算了,了却了他妈妈的心愿,别再吃那满嘴鸡屎味儿的荷包蛋了,早点儿脱离苦海,结束无休无止的“相亲马拉松”吧。
 
      不过,河沿儿村的人们有句老话:好饭不怕晚。
       方大群和小香儿黄了的时候,正好赶上同村姑娘修顺奇也和她那个谈了六年的城里的对象战必胜吹了。两个人孤男寡女也都老大不小了,河沿儿村里的妇女大嫂曲华就给他们暗地里撮合。
       方大群是一听倾心,激动得浑身颤抖,他多年的暗恋终于透出了一线光亮。他尽量克制着内心的激动,对介绍人曲华说我没意见,就怕修顺奇不同意。嫌我是农村户口,住这山沟旮旯,又是个在公社机械厂干活儿的没出息的小翻砂工。
       曲华把这话递给了修顺奇。修顺奇说我心里太乱,什么户口什么翻砂工什么山沟旮旯我都没想过,我就是暂时还不想考虑找对象的事儿。
       曲华也不好多说什么,两个年轻人都在一个村里住着,从老辈儿到小辈儿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不想谈不想处也不用多说,他们俩儿的事也就撂下了。
       其实,方大群和修顺奇的事儿,不是他们俩儿都撂下了,而是只有修顺奇这边儿撂下了,方大群那边儿并没撂下。
       方大群从得知修顺奇城里的对象黄了以后,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整天精气神儿十足。无论是走在路上还是站在他家的院子里,特别关注的那个人就是修顺奇。蒙在鼓里的修顺奇只要是走出了家门,一举一动都摄入方大群的视线中了。方大群家住着的河东坡的五间瓦房的大四合院儿,正好对着河西坡住着的修顺奇家同样建筑的房子。两家是在地球的同一个纬度上。站在这家的院子里就能看见对面另一家院里的人在忙活啥。要是大点儿声说话,还能听得清清楚楚。
       通过观察,方大群发现那个叫战必胜的小伙子自从和修顺奇黄了以后,至少到她家来了四次了。尽管每次来的时候待的时间都不长,好像是没吃过饭就灰溜溜地走了,但是最起码说明了一个问题:他还在追着修顺奇,修顺奇和战必胜还有恢复的可能。
        这个发现令方大群坐立不安。根据他掌握的情况,修顺奇这么多年没有第二个男朋友,她爱恋的人只有战必胜一个。要是姓战的小子痛改前非,穷追不舍,说不定他们俩还有重新和好的可能。老修家的人都心地善良,为人随和,修顺奇不计前嫌,原谅他的过错的可能性很大。想到这些,方大群心急火燎。
        每次远远地看到身高模样、工作、家庭条件都比自己优越的战必胜来了,方大群就没有心思干别的了。一个人趴在自家的院墙上,看一眼腕子上的上海牌手表,再就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修顺奇家的大门口。他的心里七上八下,五味杂陈。不光是要计算着战必胜在修家待了多长时间,还想着他们俩会说些什么、老修头儿和老伴儿会给女儿出什么主意。光听曲华说小修和那个姓战的黄了,那修顺奇父母的意见呢?对女儿的选择是支持还是反对?战必胜来了会不会感动了两位老人家,再撮合他们恢复关系?
        方大群暗地里观察到,每次战必胜走进老修家的院子时都是两手空空的,没有城里小伙儿来农村对象家里要带礼物的习惯。而过去修顺奇每次去他家可是都没空过手的。老修家自留地里出的农副产品:地瓜、土豆、茄子、辣椒,院子里养的鸡鸭鹅下的蛋,年前杀的猪肉,甚至连会点儿木匠活儿的老修头儿做的菜板面板,修妈妈串的盖帘等,修顺奇都往城里拿。
 
       一连四次了,战必胜走出修家院子的时候,不是她妈妈送到门口,就是她爸爸或者是她弟弟老八送到门口。修顺奇一次也没出现在大门口,连个面儿也没露。
眼瞅着战必胜垂头丧气地从修家的院子里走出来的时候,方大群赶紧再看一次手表,呵呵……还不到一个钟头!方大群自是满心欢喜,一直揪着的心暂时放下了,修顺奇肯定没给他好脸子看。待人热情的修家老两口,连一顿饭都没留战必胜吃,看来他们俩要恢复关系是没指望了。
        方大群暗自欣喜的同时,又会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好像垂头丧气地走在村路上的那个小伙子不是战必胜,而是他方大群。他深深地品尝过喜欢的姑娘不搭理自己时,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儿,他有点儿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这时的方大群会莫名其妙地使劲儿咽几口唾沫。这些唾沫原本是堵在他的嗓子眼儿的,上不来,下不去的,只有咽下去了心里才舒服了。看姓战的那小子的样子肯定是吃了闭门羹,修顺奇没给他好脸子看,他们现在还没有恢复关系。想到这里,方大群的心跳又加速了,那种紧迫感又袭上了他的心头。他真想不顾一切地跑到修顺奇的屋里跟她表白:我爱你!我爱你!我都爱你一二十年了!你就嫁给我吧!
        强烈地要娶修顺奇为妻的念头搞得方大群寝食难安,欲罢不能。再加上父母不停地在他的耳边催着:你都老大不小了,就不能主动点儿?看上谁了就赶紧往家里领,咱家的大房子大院子在河沿儿村里那可是首屈一指的。方大群哪敢跟父母透露他看好了老修家七闺女的想法?他害怕他爸他妈沉不住气把事情给搞砸了。
       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方大群就反复回味着介绍人曲华说过的话。她说修顺奇表示现在心里很乱,暂时还不想考虑找对象的事。他从修顺奇这句话里,分析出了她内心的想法:她并不是不想找对象,而是暂时不想找对象。她不是嫌弃我方大群是农村户口,只是个机械厂的小翻砂工,而是她的心还没有“清空”,还没有从上一段的恋情里彻底拔出来,战必胜留给她的伤害还没有彻底复原。目前,别说我方大群这样条件一般的小伙子她不愿意谈,就是河沿儿村里有比战必胜再好的小伙子,她也不会考虑。
       修顺奇和战必胜谈了六年的对象,河沿儿村的男女老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你想让她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彻底忘掉他,就把他从她心里这部最隐蔽最精密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不留一点儿痕迹?这太不现实了。就像是一个人病了六年,你想让他一天之内就痊愈了,怎么可能?要用“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来比喻恋爱和失恋不太贴切,其实细想想就是那么回事儿。
 
        爱上一个人有时候没有什么理由,叫一见钟情。也就是说一下子就爱上了,而且有的爱得你死我活。一会儿听不到对方的消息都不行,一天见不到对方的面都受不了。而要忘掉一个人可就难了。看了他的朋友会想起他,听了他喜欢的歌曲会想起他,见了他用过的物件会想起他,吃了他喜欢吃的食物也会想起他……(当然,对没心没肺,没有真正爱过对方的失恋者不适用。)要彻底忘掉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是需要时间慢慢疗伤的。方大群认为这恰恰说明修顺奇是个专一的重感情的姑娘。正因为她看重男女之间的交往,不愿意把圣洁的爱情和别的女人分享,所以分手后她才难过,才伤心,才深陷感情的旋涡里拔不出来。修顺奇现在心里还很乱,没有理出头绪。所以说,她才暂时不考虑找对象的事情。只要修顺奇没一口回绝曲华,说方大群太矮我没看好他,说我不想在河沿儿村找对象,说我不想找个农村户口的对象,说我不想找个独生子的对象……反正只要修顺奇还是单身,没有指名道姓地说不行,那我方大群就有希望,就有机会。我就要抓住这个机会,千方百计朝这个目标努力,朝这个目标争取,一鼓作气,锲而不舍。
        方大群一个快奔三十岁的小伙子,宽敞明亮的大屋大院子都空着,又是家里的独苗,到现在还没有对象,你说他心里能不急吗?原先他是没有目标的“海选”,现在他是有了目标的“聚焦”追踪。目标就在眼前,隔溪相望,是真正的“近水楼台”,那我方大群就要“先得月”,不能让战必胜失而复得。别的事情可以保持中庸,可以不温不火,可以不急不躁。这件关系到自己的终身大事和老方家香火繁盛、光宗耀祖的头等大事,可不能不急不躁,必须先下手为强。修顺奇这颗月亮决不能让别人抢了先,决不能让别人摘了去。
        方大群的心里有了目标,每天出了门就往对面老修家的院子里瞅,手里推着擦拭得铮明瓦亮的永久牌儿自行车。值得一提的是,方大群这辆自行车,在河沿儿村那可是蝎子㞎㞎——独一份。是用了他在外贸工作的大舅给他搞到的两张外汇券才买到的。方大群站在院子门口就是不走,专等着身后甩着两条大粗辫子的修顺奇走出了她家的院门了,他才一撩腿儿上了自行车。
 
                                                           三
 
        方大群最痛恨的是修顺奇的闺蜜、同村有点儿罗圈腿儿的姑娘马小兰。马小兰就像修顺奇身边的影子一样寸步不离。上下班的路上,两个人手挽着手,肩并着肩,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也不知道整天在一起哪儿来的那些“私房话”。
        方大群跟在修顺奇和马小兰的身后。个头儿瘦小长相一般又有点儿罗圈儿腿的马小兰他忽略不计,眼睛专盯着个头儿高挑、腰肢婀娜、臀部圆润、甩着两条又粗又长的大辫子的修顺奇,特别是她穿什么裤子都好看的两条修长的走起路来快而轻的美腿。当时样板戏一枝独秀,《红灯记》里扮演李铁梅的演员成了年轻小伙子们心里的偶像。他们选对象的标准就是那么高的个子,那么长的辫子,那么好看的脸蛋……看着看着,方大群的心跳就会加速,就会感到从未有过的莫名的激动,就会异常兴奋,就会憧憬着修顺奇坐在他的身后,双手搂着他的腰,脸儿贴在他后背上的幸福感觉。有时抑制不住还会有一股想拥抱她亲吻她甚至是抚摸她的冲动。“李铁梅”就在眼前,近在咫尺,我得抓紧把她弄到手,刻不容缓。
越是这么想这么看,方大群就越是痛恨马小兰。他心里说,马小兰你长得那样儿自己心里没有数吗?你要是跟一个长相个头儿和自己差不多的人走在一起,兴许能衬托出一点儿你身上的美来。你天天和修顺奇走在一起,那不是白天鹅和丑小鸭的对比吗?你老贴在她身边干吗?你就一点儿看不出我对修顺奇的心思吗?你整天和修顺奇走路的“零距离”烦不烦哪!你就不能离她远一点儿,给我们俩一点儿单独接触的机会?马小兰你简直太碍事儿了,太死心眼儿了,太不懂得人心了……方大群的心里一厢情愿地想着这些,腿上就来了力气,就想把车蹬得快一点儿。可是又担心出了意外,引起修顺奇的反感,不搭理他了。
方大群耐着性子,提醒自己要和修顺奇保持距离,别靠得太近,怕从身边经过的人看出破绽。他始终保持匀速前进,不紧不慢地骑着。等身前身后的人都走远了,方大群便壮着胆子“嘎”地一下子把车停在修顺奇和马小兰的面前,眼睛瞅着修顺奇,自自然然地说一句:“上车吧,我载你一段儿?”
修顺奇不好意思,她看着方大群的眼睛,确认他是对自己说的,而不是对马小兰说的时候,便客气地朝方大群笑了笑,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儿。她朝方大群挥挥手:“不用,你先走吧,我和小兰做伴儿。”
一次这样,两次这样,三次五次可就不一样了。不仅修顺奇有了想法,也让马小兰反感了。
“七姐,我不跟你走了!方大群天天跟着我们俩,‘我载你一段儿,我载你一段儿……’像个癞蛤蟆似的不咬人专门硌硬人!”
“他爱问就叫他问去呗,我又没丢下你上了他的‘贼车’。”
马小兰不屑地摇了摇头:“你没上不等于你心里没有想法。我都看出来了,他就是嫌弃我碍事儿!要是我不跟你一块儿走,你早就蹦上他的车座搂着他的腰跑了!”
修顺奇哈哈大笑着,使劲儿拽了一下马小兰的胳膊:“怎么会呢?我是那种人吗?”
“哼!那可说不定,你不是那样的人?架不住他锲而不舍,天天邀请你。我猜呀,你就是不上他的贼车,只要你搭理了他,他就能推着车子和你一块儿走!我可不给你们当灯泡儿了!明天你自己走吧,我不招呼你了!”
修顺奇觉得不好意思,她模棱两可地解释着:“谁知道呢?怎么这么巧?我又没跟他说过要他载我一段儿。他天天出门和我俩碰上,还天天说要载我一段儿。河沿儿村的姑娘,步行在村外边上班的不下十几个,他怎么不去载别人?却偏偏要载我一段儿?真是的,那么大一个人了,连个好歹都看不出来!我也烦他了。”修顺奇瞅着马小兰的眼睛,“要不,咱俩从明天开始都包上大头巾,谁都不搭理他,看他还对谁说‘我载你一段儿’。”
马小兰拍手称快:“太好了!太好了!七姐,他再在咱俩面前说这句话,咱俩谁都不理他。看他还有脸再停下!呵呵!”
 
修顺奇和马小兰讨厌方大群跟她们搭讪,把在地里干活包在头上的四个手绢拼成的包头巾折成了三角形,里面垫上了两层报纸,包在头上像个大屋檐儿。修顺奇不仅遮住了面部,还把两条又粗又长的大辫子盘在了头顶上,也严丝合缝地包在了大头巾里面。
马小兰家也住在河沿儿村村西,在修顺奇家的南面。她们俩都在村外的果园队里上班。马小兰是个瘦小的心直口快的姑娘。知道了修顺奇讨厌方大群说要载她一段儿,再在路上遇到方大群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就大声说:“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别兔子想吃窝边草啊!我七姐可是村里的大美人儿!人家要去城里找婆家,个别人别不自量力啊!”
方大群刚好骑车到了她俩的身边,马小兰扯着嗓子大声叫着:“撒泡尿照照自己配不配啊!别老上赶着往上靠啊!要载就载上我吧!哈哈……”
方大群臊得紧蹬了几下,逃离了她俩的身边。
身后传来了修顺奇和马小兰开心的大笑声。
笑过之后,修顺奇的心里不知怎的有一股失落的感觉。她盯着方大群的背影,脑海里闪现出了战必胜的影子,不由得摇了摇头。无论从哪方面看,他们俩都没有可比性。方大群长得太一般了,跟帅气的战必胜没有一丁点儿相似的地方,我是不会看上他的。她心里这样想着,脸上也不自然地起了变化。好在大头巾遮着脸,她的细微变化不仅方大群看不到,就是并肩走着的马小兰也看不到。
“七姐,你都跟战必胜黄了几个月了,怎么一点儿也没跟我透露你们俩是因为什么黄的?”
马小兰问这句话的时候歪着脑袋看着修顺奇的眼睛,是让她非得回答不可的那种眼神儿。
修顺奇抿了抿嘴,眨了眨眼睛:“你想知道啊?”
“当然了,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我没谈过对象,你失败的经验介绍给我,将来有人给我介绍了对象,我跟他谈的时候就会少走弯路嘛。”
修顺奇微笑着,没有想说的意思,脚下的步子倒是快了一些。
马小兰噘起了嘴巴,摇晃了几下脑袋:“哼,还说我是你的闺蜜呢!整天在一起心里话都不说,还叫什么闺蜜?你跟谁说去?跟那个姓战的,还是你心里又有了新的人选?”
修顺奇像是对她保密似的就是抿着嘴光笑不说话。马小兰也就不再继续问下去了。
修顺奇不跟马小兰说出她跟战必胜分手的原因,自有她不说的道理。这么个大姑娘了,在城里找了个对象,谈了六年又黄了。谁都想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她的一举一动都被村里的人关注。特别是年龄相当的小伙子,他们都想弄明白、搞清楚,好有的放矢,展开进攻,去攀这个“近水的楼台”,去摘取这个“美丽的月亮”。
河沿儿村里的人听说修顺奇城里的对象黄了,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老七怀了孩子,人家不要她了!有的说她都跟人家睡了六七年了,七年之痒了,人家稀罕够了,甩了她了!……最讨厌的是她家一墙之隔的五婶,早就伸着耳朵听消息呢。一有个风吹草动她就捕风捉影,满村里宣传,生怕别人不知道。还有马小兰的嫂子夏末末,是村里有名的长舌妇。整天和婆婆打得一塌糊涂,还觍着脸,不知道羞耻地出来张家长李家短地嚼舌头。要是马小兰知道了修顺奇和战必胜分手的原因,那满村里的人就都知道了。村里的谣言大部分都是她们两个散布出来的。
夏末末这些日子老是跟小姑子套近乎,说你整天跟老七肩挨着肩、膀靠着膀地上下班,你们都说了些什么?她告诉你是因为什么跟城里的那个公子哥儿黄了的吗?她不跟别人说,是不是都告诉你了?马小兰不假思索地敷衍她:因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农村户口,在地里干活儿的?夏末末不信,说这些都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老七长得这么漂亮,那么多人在追她,她还能死心塌地跟一个人谈恋爱?是不是她脚踩两只船,跟别的小伙子胡搞了,搞出孩子了,人家知道了不要她了?马小兰在她嫂子面前是绝对地维护修顺奇的名誉的。她高声回击嫂子:“你以为谁都像你似的,迫不及待,未婚先孕……”夏末末最怕别人说她是未婚先孕。小姑子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她只能甘拜下风,不再追问关于修顺奇失恋的事情了。
对于别人的质疑和传言,修顺奇在表面上装着不在乎,上下班的路上跟马小兰嘻嘻哈哈、叽叽咕咕。这些都是做给别人看的。她的心里一直没有走出失恋的阴影。实在想不开了,她曾经一个人拿着绳子跑到了西山上想上吊自尽,是因为听到了妈妈喊她回家吃饭的声音才放弃了死的念头。她觉得没有脸在村里活下去了,自己的清白自己知道,别人知道什么?谎言重复三遍都能成为真理,何况这么多人在暗地里质疑她的清白,怀疑她的人品。她感谢马小兰像个影子一样伴在她的身边,在大庭广众之下陪着她。像个小辣椒似的,把辣椒汁喷向每一个有损于她人格的进攻者,叫他们闭嘴。马小兰也感到了修顺奇对她的依赖,她乐于助人。
 
方大群被马小兰奚落了几次,不敢再在她俩面前停下自行车了。不但不敢停下来搭讪,就是遇到了她们也不敢以正常的速度骑车子了,都是铆足了劲儿赶紧超过去,以免再听到马小兰的奚落声。这下可是彻底堵死了方大群跟修顺奇搭讪的机会了。两个姑娘走在路上旁若无人地说说笑笑好不惬意。
方大群失落了,他精心策划的行动还是被修顺奇和马小兰识破了。他千小心万谨慎还是让修顺奇看出了破绽,还是引起了她的反感。看来,方大群无论怎么讨好修顺奇也无济于事了。修顺奇和马小兰形影不离,在上班和下班的路上俨然成了一对双胞胎,弄得方大群成了过街老鼠,老远看见她俩就打怵。方大群只好改变策略,不敢再主动停车搭讪。可是他心里追求修顺奇的想法没有变,他一直在寻找着能跟她接近的机会。
 

 
这天,修顺奇回家,正赶上在城里婆家生了孩子满了月子回娘家的六姐抱着孩子回来了。修顺奇把六姐拉到了西屋,悄悄和六姐透露了方大群的这个“动作”。六姐说,他姓方的小子八成是看上你了。要不咱村儿在外边儿上班的年轻人有的是,他为啥不载别人,怎么偏偏要载你一段儿?修顺奇说,前些日子是曲华大嫂和我说过,要给我和方大群撮合对象的事儿,我没答应。让曲华转告他,我现在还不想考虑找对象的事。倒不是我没看上他,而是我压根儿就没想过在我妈家的眼皮子底下找对象。都在这个破山沟里住了二十多年了,还没住够啊?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山沟里多憋屈,能有啥出息?六姐支持七妹的想法,说七妹你长得比我们姐儿六个都漂亮,念的书又多,我们都在城里找到对象了,你到城里找个什么样的找不着?都让你那个倒霉的初恋战必胜给耽误了。他有什么资本脚踏两只船?既然他已经有了一个能给他解决生理问题的女人,那就叫他将来娶她做老婆吧。老七你跟姓战的分手就对了。他是老母猪长着一对玻璃花儿眼,有眼不识金镶玉……这回再找对象可得心里有数,睁大了眼睛,好好扒拉扒拉,精挑细选找个合适的。别管方大群如何上赶着讨好你,千万别失了主意,也别进了圈套。都四舍五入快奔三十岁的老姑娘了,耽误不起了。要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凑合,姐帮你参谋着,在城里找个条件好的。
六姐是过来人,说的话句句在理儿。修顺奇打定了主意不和方大群套近乎。她老远听到身后有自行车铃的响声,就拉着马小兰的手,靠路边儿走,不管是不是方大群,是谁她们俩都不理会。这样做谁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我修顺奇不单单是不搭理你方大群,我谁都不搭理。我看不到对方,我和谁都不打招呼。
马小兰有时开玩笑:“哎,七姐,我天天跟你一起走路,还咋咋呼呼地乱叫,会不会得罪了方大群呀?”
“怎么会呢?我跟他又没有什么特殊交往,就是不跟他搭讪怎么能得罪他?要是他真的那么小心眼儿,那他这辈子也别想找着对象了!”
马小兰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唉!说实在的,要是方大群这么上赶着跟我套近乎,备不住我会心动了。”
修顺奇惊讶地站住了,盯着马小兰的眼睛:“真的?要不要七姐给你们俩牵个线、搭个桥?我还从来没给谁提过亲呢!”
“算了吧,我就是这么一说。方大群他妈那一身毛病就够人受的了。他挑了这么多年的对象也没挑个好的,不就是他妈妈在里面给搅和的?”
修顺奇点着头赞同。
农村姑娘找对象都爱说是找婆家,就是不但要看对方自身的条件怎么样,还要看他家里的父母怎么样。方大群是河沿儿村里唯一的一个独生子,相比其他孩子多的家庭他家条件算是不错的了。按理说他找对象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可是他妈妈的参与再加上他本人的唯命是从就造成了他婚姻的障碍。
“再说,就我这样的要个头儿没有个头儿,要长相没有长相的条件,方大群肯定看不上。说不定他追你是他妈妈的主意呢,要不他怎么那么大胆地当着我的面邀请你上他的车呢?”
“我不是早就跟你解释过了嘛,那是他的一厢情愿,跟他妈妈也没有关系。我对他根本没有想法,也就是你常说的‘不来电’。”
“那可不一定。一样的事情分在谁的身上发生。就方大群这态度,说不定天长日久就把你给感动了。”
修顺奇不屑地摇着头、摆着手:“不会!不会!小兰你真是小看你七姐了。他就是感动了老天爷也感动不了我!真是的,你把你七姐看成什么人了?别说他是骑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了,方大群就是开着一辆小轿车‘嘎’地停在我身边,请我坐我都不会上去坐!”
马小兰撇了撇嘴,摇了摇头。
“你不信?我长这么大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在河沿儿村里找对象。你是知道的,我对男孩子从来都不拿眼皮‘夹’他们,你说我多看谁一眼了?我上赶着追过谁了?这破地方谁稀罕哪!这个山沟旮旯还没待够啊?再说了,我跟他的个头儿也不般配,差距太大了。你没看出来?我就是脱了鞋光着脚站他身边也比他高出几厘米哪!呵呵……”
修顺奇见马小兰叹息了一声。
“哎,小兰,你们俩站一块身高倒是挺搭的。要不我试试,给你们俩当个红娘吧?”
修顺奇调侃着马小兰。马小兰的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不要不要!别说他压根儿就不会看上我,就是他真的看上了我,就冲他那个‘贼精八怪’的妈我也不会去他家当儿媳妇!方大群跟小香儿断断续续地谈了三年的对象了,归齐怎么样?还不是被他妈妈给搅黄了。我要是成了她的儿媳妇,还不天天挑我的毛病呀?我可受不了!我妈跟我嫂子就是个例子,天天打得鸡飞狗跳的。婆媳关系本来就难相处,我的脾气又是得理不饶人。再说了,我做梦都想离开这个破山沟。村里再好的小伙子我也不会动心。哎,七姐,我看你当他家的儿媳妇挺合适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又人高马大的,他妈妈不敢欺负你。”
“你看你,言不由衷,出尔反尔。闹了半天,你也是个飞鸽牌的自行车呀!你都奔着在城里找个婆家,还想叫你七姐成河沿儿村的‘坐地户’啊?没安好心!”
马小兰申辩着:“我可没有什么坏心,我就是觉得吧,方大群这么追你,你要是老不搭理他,有点儿怪可怜的。你要是嫁给他呢,我又觉得有点儿怪可惜了。他这个人心眼儿倒是不坏,可是他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啊!七姐,在咱们河沿儿村,哪个姑娘能赶上你长得好看哪?念书的时候谁有你的学习成绩好啊?既然你没看好方大群,那你就让你姐姐们给你在城里再介绍一个比战必胜更好的。给我们带个好头儿,把我们村里没有对象的姑娘都推销出去。将来你就是咱村儿姑娘们的大恩人,带领大家脱离苦海的大救星!哈哈……”
修顺奇点着头:“嗯嗯,好好,借你吉言。哈哈……我六姐倒是说要帮我在城里找个好的。可我都往三十岁上数了,哪有那么合适的好小伙儿呀?唉,我都烦死了!一天天过得真快呀!”
“好饭不怕晚,说不定城里哪个纸箱厂里有个好小伙儿在等着你呢?你可别丧失信心。我们河沿儿村的姑娘们都等着你的好消息呢!”
“呵呵……我努力争取,努力争取……哎?你说话就是带味儿,怎么把我往城里的纸箱厂里塞呀?那不都是残疾人糊纸盒子的地方吗?你就不能说在城里的花前月下,或者是电影院门口,有个潇洒帅气的小伙儿在等着我?”
马小兰跑了起来:“你要求的太高了吧?河沿儿村的姑娘去城里找对象,只要是城市户口的就行。纸箱厂里糊纸盒子的小伙子有要你的就不错了!还挑什么花前月下电影院门口呀?哈哈……”
 
修顺奇虽说是无心再搭理方大群,还怂恿马小兰经常拿方大群开心逗乐,可是架不住方大群的锲而不舍和天公作美。大概是故意戗着修顺奇那句“方大群就是感动了老天爷也感动不了我”的话来,不久,老天爷真的给方大群创造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那天,正值下班的时候下起了瓢泼大雨,还刮起了十几年不遇的台风。回村的路被洪水拦腰冲出了一段儿大沟。路旁的树也被台风刮得东倒西歪,有些横在了路中间。修顺奇和马小兰还有几个在村外上班的人都被阻在了公路旁,擎着的雨伞被台风吹得成了“光杆司令”。姑娘们一个个被大雨浇得像落汤鸡似的,哆哆嗦嗦地在暴风雨中缩成了一团。
正在修顺奇冻得浑身发抖、苦于无法回家的时候,突然有人在她身上披了一件雨衣。她侧身一看,见是方大群。方大群把身上的雨衣脱掉披在了她的身上,自己却被暴雨浇得呱呱湿。
身旁的马小兰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嫉妒地撇了撇嘴,白了方大群一眼。嘟囔着:“哼,真会献殷勤。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修顺奇听到了,她不好意思穿,执意要脱掉雨衣,却被方大群那双翻砂工有力的手按住了。修顺奇冻得冰凉的双手被方大群的手握在了手心里,一阵儿暖流通过,好像铁水倒进了模子里……天这么冷,奇怪的是方大群的手心里却是热的。暖流通过手心传遍了修顺奇的全身,从里到外,烧红了她的面颊。
那天傍晚,修顺奇和马小兰还有河沿儿村的姑娘们,就是由方大群在前面蹚路,一个个手拉着手,一步步蹚过了湍急的洪水,又跨过了一棵又一棵横七竖八倒在路中间的大树才回家的。
 
大龄男女的感情,有时候是很微妙的。他们不需要甜言蜜语,不需要虚里冒套,不需要朝夕相处,也不需要卿卿我我……也许要的只是一个灵感,要的只是一个眼神儿,要的只是一个心动,要的只是一个碰撞的火花儿……也许就是因为一句平常话,也许就是因为一个简单的动作,也许就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对视,也许就是因为一声短促的呼吸……就被缴械了,就被俘虏了,就被征服了。
当晚,不知道方大群是不是失眠了。修顺奇可是大睁着两只眼睛,独自躺在炕上,细听窗外的风声和雨声,回忆着方大群一路上对她的精心呵护,想来倍感亲切。方大群握着她的手,那么自然,那么随意,就像是哥哥大雨天去接下了班的小妹妹一样。两个人的手好像已经握过无数次了,一点儿也不陌生,一点儿也不排斥。修顺奇和姑娘们被雨水淋湿了的短袖衫紧紧贴在了胸罩上,丰满的胸部隔着一层塑料雨衣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而方大群的眼睛根本就没往那儿瞥一下。就连几次把修顺奇和姑娘们从横在路中间的大树上抱上抱下,方大群都没有表现出一点点儿过分的举动。他的神情是那么自然,他的双臂是那么有力,他的举动是那么无可挑剔。方大群的身体和姑娘们接触的细枝末节,都掌控得恰到好处,就像是事先演练过了一样。修顺奇感叹,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修顺奇和方大群两个人首次牵手,顶风冒雨,一路走来,他俩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方大群目送着修顺奇进了她家的院子,他们也只是互相摆了摆手而已。
其他姑娘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想法和感觉?会不会有主动看上他追求他的?
修顺奇脑子里乱糟糟的,理不出头绪来。蓦地,她的脑海里蹦出了交往多年的初恋男友战必胜的影子,在心里把他和方大群放在一起做了比较。分手这段时间,战必胜来了四趟,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和她当面道歉,承认错误,恢复恋人关系。他一再澄清他遇见的那个女孩儿是他家的亲戚,他把她当成小妹妹看待。那小妹妹是个独生女,非常地黏人,爱撒娇。他就是哄着小妹妹玩儿的,根本不是什么解决生理问题的性伙伴儿。修顺奇不信,也不愿意听他的解释,只是虎着脸隔着门帘撵他赶紧走。修顺奇躲在西屋里不和他见面,让爸爸妈妈挡驾,劝他死了这条心。她觉得他们俩缘分已尽,没有什么好谈的。分手就是分手了,无所谓谁对谁错,也不需要道歉。
如果是这样的天气战必胜遇到了我,他会怎样关照我、呵护我?他会毫不犹豫地脱下雨衣披在我的身上吗?他会牵着我的手先下到湍急的洪水里,冒着随时会被脚下的碎石绊倒甚至是被洪水冲走的危险,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地探路,然后再让我和姑娘们踩着他刚拔出脚的地方蹚水过河吗?他会一个一个地把村里的姑娘们都安全带回村里吗?不会,不会!危急时刻,他先想到的一定是他自己,是他自己别出了什么危险,别受了什么委屈。他曾经说过,到了什么时候他也不会亏待了自己。修顺奇最不能容忍的是战必胜在跟她保持恋爱关系的同时还跟另一个女孩儿有联系。她曾经质问过战必胜为什么要脚踏两只船,战必胜不屑地回答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后来又否认……修顺奇的头在枕头上转了转,战必胜原本高大的身影随即在她的脑海里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即刻,方大群原本并不高大,也并不威猛的身影再一次占据了修顺奇的脑海。而且突然比先前变得高大了,变得威猛了,变得英俊了,变得熟悉了,变得亲切了,变得完美了……修顺奇要踮起脚尖儿仰视他,才能看得清楚。过去修顺奇忽略了的一些寻常小事,凡是涉及方大群的,此刻都争先恐后地挤进了她的记忆,令她在这个风雨交加的不眠之夜里回味无穷。
修顺奇辗转反侧,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忽略的东西太多了。怎么心里老向往着城里?怎么眼睛只盯着战必胜一个人?对别人不屑一顾,甚至从心里排斥。河沿儿村的小伙子怎么不好了?人家招你惹你了?对你笑一笑怎么了?多看你一眼又怎么着你了?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多念了两年书,个儿头儿比别的姑娘高出了几厘米吗?你对战必胜感情专一,他是这么对待你的吗?
修顺奇越想越觉得对不起方大群,越想越觉得不该撺掇马小兰羞辱方大群,越想眼睛越亮,越想越睡意全无。她觉得有好多话要和方大群说。她想现在就去找他,向他解释,向他道歉,和他说她从未遇到过这么体贴她的男人,和他说她愿意和他交往,和他说她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她盼着雨快点停,风快点住,她盼着明天快点儿到来,盼着方大群骑着自行车突然停在她的身边,还说那句话:“上来吧,我载你一段儿。”于是她根本就不瞅马小兰一眼,痛快地跳上了他的自行车,搂紧了他的腰,脸儿贴在了他的后背上……想到这里,她的脸在发烧,心跳加速,快得让她无法继续躺在枕头上。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倚着墙发呆。
“我这是怎么了?封闭得严严实实的心,就这么容易被他攻进来了?这块坚守了多年的‘阵地’就被他不费一枪一弹地占领了?我……举手了?投降了?被他俘虏了?被他征服了?”
修顺奇这么想着,想着,独自笑了。虽然看不到那两个浅浅的酒窝,她知道他一定也跟着她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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