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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文引”/ “衣”字当头/ 不信教,信邪/(作者:王东华)

发布日期:2021-09-09 14:02:34 




                                    户口和“文引”
 
 
不记得在什么地方看过一个资料,说是全世界只有三个国家还保留有户口制度,咱们中国是其中之一。
我想,无论现在还是将来,研究1949年以后的中国,如果不了解“户口”对中国人的意义,许多问题就很难理解。
什么是户口?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
①住户和人口,例如旧时称某一地有若干户,若干口。②户籍:报户口,迁户口。
关于户籍的解释是:
地方民政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转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
看来,我们常说的户口,主要是“户籍”的“转指”意。
户口有什么用?推想最主要的作用是政府用来清查人口。在古代,所有的王朝都非常重视户口,因为收租、服劳役、征兵,都要以户口为依据。每一个王朝在他刚建立的时候,都要建立自己的户籍制度,要登记户口。政府掌握的户口数,也比较准确。可是到了王朝晚期,政府的掌控能力削弱,普遍会出现“户口”丢失,丢了“户口”(也就是政府掌握的人口),也就丢了赋税,丢了兵源。这个王朝也就快完蛋了。
然而,户口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把人限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减少流动。这就是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根本区别。我们今天的户口,从理论上说是可以迁移的。但实际办起来却很难,有些迁移那是相当的难。因为户口不仅表明你居住的地区,而且表明你的身份——户口是有等级的。最明显的区别是城乡区别。由城市迁到农村,容易。(例如当年的上山下乡,想不迁都不行。)由农村迁到城市,难,甚至非常难。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城市户口意味着口粮、意味着住房、工作、公费医疗和退休金。这一切都是户口在农村的人无法享受到的。他们种地,但未必能吃饱;他们有宅基地,但未必有钱能盖起像样的房子;看病要自己花钱;老了干不动了,养老要靠儿女,当然也可以当五保户,其境况不说也罢。至于教育条件、卫生条件、文化设施等等,城乡的差别连瞎子也看得见。甚至出车祸丢了性命,赔偿的数额都与户口有关,这叫“同命不同价”。
当然,最近几年,在有些地区这些差别正在缩小。可是,也有些地区还在扩大。至于不同城市的户口等级,有的比城乡差别还要大。
现行的户籍制度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我朦朦胧胧还记得政府工作人员到我家登记户口的情景。当时,估计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这一登记,几乎就确定了自己一生的身份。
解放前,好像没有户口,鲁迅的小说和杂文里不记得写过这东西。《围城》里的方鸿渐从上海到三闾大学,再回上海,好像都没有迁户口。那时的乡下人想进城很方便,只要你能活下去。唯一有印象的是《四世同堂》里的白巡长到祁老太爷家核对人口,有些像查户口,但那是日本人占领北平的时候。
近日闲翻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读到一则关于朱元璋建立户籍制度的资料,很有意思:
户部洪武三年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了俚。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户部官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关,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里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这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比到期间有司官吏隐藏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通孥来做军。钦此。钦尊外,今给半印勘合户帖,会付本户收执者。
可见,朱元璋对清查户籍不是一般的重视,对清查工作做了非常细致的安排。首先在人员上作了保证,把已经不打仗的“大军”改为“工作组”,分配到全国各地去搞“勘合”。在政策上也作出规定:官员如果隐瞒户口,要杀头,百姓如果躲避户口调查和拒绝户口登记,则要被捉去充军。甚至,连勘合中的技术性细节他考虑到了:每户要发给一份“户帖”,这户帖要“上用半印勘合”,也就是加盖骑缝章,便于与官府留存的存根核对,检查真伪。
户帖相当于现在的“户口本”,但是所写内容有区别,“户帖”除了要登记该户人口、年龄、性别外,还要写明产业(基田瓦草屋),下面还有知县、县丞、司吏、典史的签字画押。
明朝登记户口与前朝不同的是,它更强调对人口流动的限制。例如,朱元璋就曾规定,农民不准离开自己的村庄一里之外,显然这也太过分了,很难严格执行。后来又规定,真要外出,只要超过百里,就要到官府开“文引”:
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
所谓文引,有些相当于我们十几年前尚使用的介绍信。
在没有身份证的时候,老百姓要出门,必须要到单位开介绍信,因为住旅馆要用。如果是探亲,住的时间较长(至多三个月),则还需办临时户口。张中行在《流年碎影》中就写到他被赶回老家后,每次回北京自己的家还要开证明、办临时户口的情景。没有介绍信,也是有可能“擒拿送官”的,一般是先关起来,然后遣返。
记得1968年,我家一位乡下远亲来访,睡到半夜,查户口(那年月经常半夜查户口),没有介绍信,被带走。第二天早晨放回。据他说,被带到铁路俱乐部楼上,有一百多人,蹲到天快亮的时候,问了几句,放了回来,尚未用刑。远亲不敢再住,走了。
我插队时,有一回到离大队不算远的白云鄂博矿区闲逛,无非是逛逛书店,到饭馆吃顿饭,再看场电影。当天回不去,去住店,才想起来的时候忘了开介绍信,只好到长途汽车站的屋檐下蹲了一黑夜,还好是夏天。其实,我们大队距矿区只有六十里,按照朱元璋的规定,百里之内还用不着开“文引”。
选自个人出书
 
                                               “衣”字当头
 
 
写完《食为天》,忽然想到,在中国,人们经常把人的基本生活概括为“衣食住行”,相关的说法还有“温饱生活”、“丰衣足食”、“衣食父母”等等。在这些表述里,无一例外地都把“食”排在第二,排在第一的是“衣”。
一开始,我以为,这样的排序很可能是随意的,或者仅仅是从音韵的角度考虑,念着好听。或者,只不过一开始这样念,大家跟着念,习惯了,并无深意。后来细想,觉得问题未必这样简单,这样的排序很可能是有意为之。其中,关系到一个具有终极意义的哲学命题,什么是人?何以为人?
“衣冠禽兽”很可能是中国人最狠毒的咒骂。可是你细想一下,所谓人和同属于动物的飞禽、走兽的根本区别或许恰恰就是“衣冠”。
有人说,人是社会性动物。你能说蜂群马群牛群就不具有社会性吗?有人说,人类有语言。你能肯定鸟鸣和狼嚎就不具有语言的功能吗?有人说,人会劳动。燕子筑巢老鼠打洞为什么就不算劳动?有人说,人会制造工具。可是,原始人使用和大猩猩使用石块木棍的根本区别是什么?人和禽兽的相同之处实在太多了。都要吃喝拉撒,都是通过异性交合繁育后代,都有一个生老病死的生命过程。
然而,除了人,谁见过有哪一种动物懂得穿衣服,哪怕是用一片树叶来遮蔽身体?我更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所有的动物都有生物性的快感,只有人,把这种快感升华为美感。与美感并存的则是丑感。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有对美的追求,也有羞耻之心。也许,人类最早穿衣戴帽主要是为了御寒,或者抵御蚊虫叮咬,但我相信,审美的需求是同时产生的。因为飞禽和走兽都会面对寒冷,但是他们可以在秋天生长出细密、温暖的体毛,就像鸭绒和羊绒,同时,积聚肥厚的皮下脂肪。我们的祖先肯定也有这一生理机能。人类赤裸的皮肤,不是穿衣服的原因,而是穿衣服的结果。最早的衣服很可能只是一片树叶、一束野草,或者一小块兽皮。它的第一功能是表现作为人类对于美的渴求,以及有意识区别于其他动物的自尊。当我们的祖先意识到自己不能赤条条一丝不挂地站在别人面前,需要用什么遮蔽或装饰一下自己的身体时,人类也就诞生了。
可惜的是,几十万年过去了,无论考古学家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找到人类最早穿衣戴帽的实物证据。据说,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发现的那枚三万多年前的骨针,是人类已发现的最早的缝纫工具,它完全可以证明当时的人类已经穿衣服了,可是毕竟太晚,三万年前的人类已经属于现代人了。
看来,我的这一学说,永远都无法找到实证来支持,只能是一种假说。
根据这种假说去思考,我们会发现许多已司空见惯其实很有意思的事情:一个人,就是面临饥饿,一般来说,他都不会赤身裸体走出家门,哪怕是乞丐。我不是说“衣”比“食”更重要,但是,如果不是面临死亡,当食物和衣服同时摆在你面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多数人会选择衣服来遮蔽身体。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在意到大街上裸奔,但那不是因为饿,而是吃饱了撑的。
如果注意一下所谓商品名牌,你会发现,在中国,无论是北京还是外地的“老字号”,以食物居多:全聚德、六必居、便宜坊、烤肉宛、稻香村,甚至上不了台面的“小吃”:羊杂碎、豆汁儿、臭豆腐之类。可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外进入中国的商品,所谓名牌,几乎半数以上都是“衣”类——时装、鞋袜、皮带、领带。所谓箱包,其实是衣服的外延,甚至首饰,也不过是衣服的配饰。
在更多的时候,衣服比食物承担了更多的文化内涵。一个人的修养和气质可以由穿衣打扮体现,而不是体现在他吃什么。所以,在高级的社交场合,对待客人和主人的尊重,首先表现在衣着上,而不是食物上。
你还可以注意到,人类对食物的需求其实是很有限的,对“衣”的追求则几乎没有尽头。馒头面条包子饺子能吃一辈子,而衣服,特别是对于年轻女性,一种式样很难维持三年以上。灾难、战争和政治运动时期除外,那不是正常年代。
可以这样说,当吃饱肚子之后,“衣”完全可能比“食”更重要。
不过,有时候,人对“衣”的重视,结果是悲剧性的。
记得几年前萨达姆被处绞刑时,我写过一篇《死法》,其中有这样一段:
据叶灵凤介绍,英国人占领香港之初,对死刑犯多用绞刑,而且也是“抽板式”,显然,是从英国带来的。英国人最早也用砍头法,改为绞刑,算是进步。可是,也许是太不把中国人当回事儿,他们在香港搭建绞刑台和行刑时,工作实在是草率和马虎。有时候,底板刚抽掉,人犯没吊死,台子就稀里哗啦塌掉了。有时候,台子虽没倒塌,人犯却用两手抓住绞索,玩起了“引体向上”。据说,一次处决未果,就要改日行刑,此人又可多活几日。有一次,要被处决的是一名海盗,此人身手十分敏捷,底板刚被抽掉,立刻双手抓住了索套。可也就在同时,裤子掉了,海盗下意识地松开双手去提裤子,气绝身亡。
除了人,不会有这样的“下意识”。最近在《南方周末》上读到一篇记述发生在1970年云南通海7.8级大地震的“亲历记”,其中写道:
解放军某部驻扎在峨山县红旗公社通讯团营房里的136名女兵,刚刚在1969年冬季征兵中光荣入伍,正在这里接受集训。大地震发生的顷刻,姑娘们以军人的速度飞快地奔出营房。在寒冷的夜空下,她们仅穿着内衣和内裤,发呆地站着。只听一声哨响,部队首长发出了“保护油库”的动员令。这时女兵们才发现自己穿得这么少,羞涩之心使她们涨红了脸。她们看看自己的营房尚存,就不约而同地冲进去寻找衣服。须臾间,一次强烈的余震发生了,营房顿时全部垮塌,女兵们就这样全部惨死在屋里。
这样的悲剧,只属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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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教,信邪
 
 
读杨天石的《晚清史事》,读到作者介绍的鸦片战争时的两件史事,觉得很好玩。
一件是“马桶阵”,见杨廷柟的《夷氛闻记》和佚名的《夷匪犯境闻见录》:
1841年春,道光皇帝派在镇压川、楚白莲教及河南大理教起义获得战功的“名将”杨芳,随靖逆将军奕山赴广州防剿英国侵略军。初到广州,“所到欢呼不绝,官亦依为长城”,以为朝廷总算派来了英国鬼子的克星。谁知进城不久,杨将军就突发高论:我在实地,夷在海上,风波摇荡,然而夷炮却能经常打中我,我炮却不能打中夷,肯定夷人有邪术。于是传令保甲大量收集妇女使用的马桶,载在木筏上,派一副将率领,自己带兵埋伏在岸上。约定当侵略军来犯时,一声炮响,所有木筏一字排开,马桶口一齐指向敌人,自己则从旁抄出夹击。交战结果可想而知。
另一件是“面具兵”,见贝青乔的《咄咄吟》:
英军攻占广州后,沿海岸线北上,打到浙江,杭、嘉兴、湖地区的行政长官、道台宋国经想以奇兵制胜。他想到了宋朝名将狄青披发、带铜面具作战的前例,便派人在市场上购买纸糊面具数百个,招募了342个乡勇,装成鬼怪,在衙门内昼夜演练。操练纯熟之后,再派都司一人,千总一人率领这只“特种部队”出战。大白天,三百四十个多个乡勇,人人戴着假面具“跳舞而前”。交战结果自然也是可想而知。
这样的故事我在初中和高中的历史课上,从没听老师讲过,后来读过的几本中国近代史,作者也未写到,是他们没有见过相关史料,还是觉得这样的怪事太丢人,不提也罢,就不知道了。推想当年的英国侵略者面对几百只绑在木筏上的马桶,几百个戴着面具跳舞的乡勇,打了胜仗,也未必弄明白了中国人搞的什么鬼。
据杨天石介绍,杨廷柟和贝青乔都是鸦片战争当时的人,后者甚至还参加了当时的抗英战争。他们所记的,应该可信,而不是帝国主义者的污蔑。
我一直对鸦片战争中国的失败感到不解。从英国看,本土远在几万里之外,就算从印度出发,补给线也十分长,投入战斗的兵力不过几千。从中国看,清政府虽然腐败,毕竟,在官,有林则徐、关天培这样的主战者,在民,有三元里这样的民众。武器虽然落后,也有枪炮,并非是赤手空拳。为什么最后的结果是签订《南京条约》?看了“马桶阵”“面具兵”这样的史料也就明白了。推想当时类似的怪事还不知道有多少。
马桶阵表现出的观念耐人寻味。据我所知,女人的秽物能破除“邪术”和给人带来晦气的说法,在民间,特别是农村,至今尚有人相信。然而,“子不语怪力乱神”,尊奉儒学的官方人士和知识分子并不宣扬此说。杨芳将军是个省军级的官员,为什么也会相信?显然,至少在清代,多相当数量的人,嘴上说“尊孔”,心里却相信世界上有“邪术”。“马桶阵”之类的战法起自何时?不知道,《孙子兵法》似乎没有,读李零的《兵不厌诈》,也没有提到。但是,我想历史一定很长远,至少我在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中就读到相关的描写。《三国演义》写黄巾军施展“妖术”时间就更早。杨芳以镇压白莲教和大理教立功,而白莲教和大理教和后来的义和团一样,也是“会法术”的,不知“马桶阵”是不是有过成功的战例。
至于面具兵,宋国经模仿的是狄青。可惜的是当年狄青面对的是文化落后的游牧民族,或可让对方一时心惊,被打个措手不及,现在他面对的是已经进入工业社会的大英帝国,装神弄鬼肯定不灵了。不过,“面具兵”的历史一定比宋朝还久远。被称作戏剧活化石的傩戏,其实就多少保存了相关信息。
鲁迅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欧洲人称我们是野蛮人,我们不肯接受,实际细想一下,人家说的并不错。
如果好莱坞拍一部鸦片战争的电影,把马桶阵和面具兵拍进去,我们会不会接受?
马桶阵和面具兵当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是类似的东西却未必绝迹。十多年前的严新,扬言能念咒语扑灭大兴安岭火灾,后来的李洪志声称念经治病可以不吃药,现在又有李一“活神仙”,一直都不缺信众。看来,许多中国人不信教,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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