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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 从宋丹丹薅羊毛说起/ 寿则辱及其他/(作者:王东华)

发布日期:2021-09-10 10:03:03 

                                         疼
 
 
疼,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词儿。
疼的含义好像有两种。
第一种是痛,人的身体受到刺激,或者器官发生病变,生理上产生的难受的感觉。比如牙疼、胃疼、腿疼等。但是,心疼、头疼,有时候指的却是心理感觉。
第二种,相当于“关心”,“爱”。例如:“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疼,当然就会关心,可是,疼一个人,与关心一个人,还是有区别的。细说,我也说不清楚,总觉得,疼,更多了一份牵肠挂肚,感同身受;疼,来自心底,装不出来。关心,却可以是理性的、道义的,甚至功利的。比如说,宝玉挨打:
只见宝钗手里托着一丸药,走进来向袭人说道:“晚上把这药用酒研开,替他敷上,把那淤血的热毒散开就好了。”说毕,递与袭人。又问:“这会子可好些?”宝玉一面道谢,说:“好些了。”又让坐。
宝钗见他睁开眼说话,不像先时,心中也宽慰了些,便点头叹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有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不觉眼圈微红,双腮带赤,低头不语了。
宝钗咽住的半句话,可能就是“疼”,其实,她对宝玉的态度,还是属于“关心”,细读下文,会更清楚,因为言谈举止都很理性。
宝玉半梦半醒,刚要诉说前情,忽又觉有人推他,恍恍惚惚,听得悲切之声。宝玉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不是别人,却是黛玉。犹恐是梦,忙又将身子欠起来,向脸上细细一认,只见他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满面泪光,不是黛玉,却是那个?宝玉还欲看时,怎奈下半截疼痛难禁,支持不住,便“嗳哟”一声,仍旧倒下,叹了口气,说道:“你又做什么来了?太阳纔落,那地上还是怪热的,倘或又受了暑,怎么好呢?我虽然挨了打,却也不很觉疼痛。这个样儿是装出来哄他们,好在外头布散给老爷听。其实是假的,你别信真了。”
此时黛玉虽不是嚎啕大哭,然越是这等无声之泣,气噎喉堵,更觉利害。听了宝玉这些话,心中提起万句言词,要说时却不能说得半句,半天方抽抽噎噎地道:“你可都改了罢!”
此时宝玉和黛玉,都是“疼”。
疼和爱常常连用,好像意思一样。细想,也还是还是有些区别。比如,疼,似乎具有很多的亲情性,奶奶疼孙子,母亲疼儿子,丈夫疼老婆等。当然也有例外。爱,要么很宽泛,要么很单一,就指夫妻、情人。当然,也有例外。
我读老鬼的《我的母亲杨沫》,对这位女作家对自己子女的严苛和冷漠不解,甚至震惊。细细一想,她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但是,不疼。或许,爱,相对容易,疼,需要更多的付出!
爱,是甜的,有时候是苦的;疼,也是甜的,有时候却是酸的。
昨夜梦中多少恨,细马香车,两两行相近。对面似怜人瘦损,众中不惜搴帷问。    陌上轻雷听渐隐,梦里难从,觉后哪堪讯。蜡泪窗前堆一寸,人间只有相思分。
王国维这首蝶恋花,后半阕是爱,前半阕,就是疼。
或许,疼,是爱的最高境界?或许,由疼升华的爱才是最真挚的爱,我说不清。可是朦朦胧胧觉得,疼,使爱更温暖,也更美丽。
 
 
补记:
《疼》写在十年前。奇怪的是,十年间,相关话题偶尔还会想起,觉得没想透,自然更没说透。展开说,会是一个大话题,但如果仅从文字意义上琢磨一下,虽肯定还是无法想透说透,却会很有意思。
爱,这个字在汉语里出现一定很早。篆体有这个字,本意是行走。当这个“本意”失去后,另一个本意出现了:仁爱。引申为①喜欢,爱好;②男女间的情爱;③怜惜;④舍不得,吝惜;⑤同情。
对“爱”的词意演化史我无力考证,但却也知道,上古文献和诸子百家中“爱”这个词是很常见的。
《老子》,“爱”出现了三次。(第十三章: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二十七章: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四十四章: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第一例是珍惜,第二、三例都是吝惜的意思。老子对“爱”这种情感更多是批判和警觉的。《老子》中,“善”这个字出现的非常频繁,次数几乎与“道”和“德”不相上下。
《论语》中“爱”出现九次。只有喜爱,爱惜两意。
《孟子》中“爱”出现四十次。也只有喜爱,吝惜两意。
我想,“爱”引申为“男女间的情爱”,大概是很以后的事情了。传统社会讲男女授受不亲,讲男女之大防。就是夫妻之间,主要也是讲“和”“顺”“敬”之类,如“和睦”、“夫唱妇随”、“举案齐眉”等等。
“疼”这个字的出现一定很晚。最早很可能是在张仲景的《伤寒论》一类医书里。就是指因病和伤引起的生理感觉,而且“疼痛”往往连用。我猜想“疼”是“痛”的初级阶段。所以才会有“痛苦”“痛快”“痛哭”“痛饮”这些双音词,以及“痛心疾首”“痛哭流涕”“痛定思痛”这些成语。用“痛”而不用“疼”,是因为“疼”的程度轻,力度不够。
“疼”引申为男女之间的情爱,应该是相当晚的事了,而且主要是口语中使用。例如《词源》举例就是选自《金瓶梅》“随你怎的逐日砂糖拌蜜与他吃,他还只疼他的汉子。”
在民间,“疼”使用频该要比“爱”高。例如“疼老婆”。陕北民歌《酒杯杯》中有这样的歌词:“酒杯杯举的我心口口疼,疼死疼活就想我那心上的人。”“一辈子有上一个疼我的人,窑掌掌上点灯满炕炕明。”
“疼”是把“爱”由心理情感固化为生理情感,是“爱”的升级版。
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任继愈解释为“宽容”,不知源自何说。李零则直接解释为仁慈。
慈,慈爱。上面的兹,是草木初生,所以慈爱是上对下、对幼小的爱护。王东岳解释,母系氏族社会,孩子出生后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在氏族内,女性是自己的母亲,祖母,姨姨,姐姐;男性是自己的叔叔,哥哥,表哥。作为血亲,氏族内所有人对孩子都会关爱和照顾,这种感情就是“慈”。到父系社会,对偶婚姻出现,于是有了“严父”和“慈母”。《大学》:“为人父,止于慈。”一般来说,一个有慈爱之心的人,性格也大多是宽容的。任继愈说,也有道理。
 
选自个人出书
 
 
                                       寿则辱及其他
 
 
                                                             一
 
在朋友的博客上读到一篇《结束》,里面提到晚年的张中行,这让我又一次想起这位老人,并联想到一个话题:寿则辱。
语出《庄子》,关于“辱”,我的理解是失去尊严。
寿则辱的原因很多。有些属于生不逢时,例如张中行就讲过,梅兰芳、程砚秋去世早,晚年就不存在“辱”,傅雷、老舍,因为寿稍长,赶上“文革”,则要遭受抄家、批斗之辱,想不再辱,只能自杀。这当然属于“史无前例”,非常态。
太平岁月,寿,同样多辱。
例如,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甚至生活自理能力差,又无经济积蓄,衣食住行都需仰人鼻息,看人脸色,在受累者看来,属于“老不死的”,是为“辱”。这样的事农村很常见。张中行自然不至于此。
多数人的“辱”来自病痛。没钱看病且不说,就算看得起,就诊、住院的过程,对于多数老年人,恐怕都是畏途。这几年我常去医院,深有体会,有时也有“辱”的感觉。张中行那样“一上午”被扔在医院“冰冷的大厅里”,实在是平常事,只不过我们觉得他是“国宝”,又高龄九十,理应受到上宾待遇。殊不知我们的社会是“级别”社会,在医院看来,张就是个普通病人,上宾是有级别,或者有背景,有关系的。
张中行遇到的事并非特例。
例如,王瑶病重,因级别不够不能住进高干病房,几个研究生跑上跑下毫无用处,最后在走廊里躺了一夜。王甚至后悔不该走上学术之路,因为当年如果从政,以他的“革命资历”,无疑是高干。
再如,“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张伯驹,生前捐给国家的文物足可建一所大医院,病重,照样躺在走廊里,住不进病房。
其实,许多得到“上宾”待遇的人,也未必就不“辱”。
巴金、钱钟书,最后医疗条件甚好,无奈医生也回天无术,无非让他们满身插着管子多活几天,叫我看,这实在不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当事人也未必情愿,是另一种“辱”。至于季羡林,最后几年,简直就是一个政治花瓶,因为遗产,父子关系,闹得满城风雨,叫我这个不相干的人都替他感到“辱”。
民间把高寿老人去世称作“喜丧”,哲学上秉承的就是庄子的“寿则辱”。在我们老家,办“喜丧”虽不至于如娶媳妇那样热闹,但绝对说不上悲哀,也并不忌讳来宾说笑打闹——因为人家在祝贺逝者不“辱”。
 
 
由张中行我又想到另外一些话题。
张中行临走,好像没有写遗嘱,据说,他早就做好了安排。对于我们读者,可以把《顺生论》的最后一节《身后》作为遗嘱来看。张中行的基本观点是对于身后事的安排和处理,应从生者的利益出发,例如薄葬及遗产的处理等等。因为,人死如灯灭,世上的一切,对于死者都没有意义了。
张的话语里有大的洒脱,也有大的悲凉。毕竟,无论怎样安排身后,也都是在活着的时候,也还是脱不开对生的依恋。
鲁迅在去世的前几个月接受朋友的建议,写了一篇《死》,作为遗嘱。其实,鲁迅并没有想到自己的生命会那么快就结束了。
《死》作为鲁迅身后最受攻击的文章之一,内涵十分深厚和复杂,我早想写一篇读后感,总觉得力不从心。这里只说其中的一句:
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这样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这样一种决绝的态度真让人震撼。这也让许多鲁迅的“怨敌”难以释怀。例如梁实秋,到晚年写文章也还要挖苦两句。另外,就算对鲁迅有好感的人们,似乎也觉得也太偏激了一些。
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鲁迅对自己的“怨敌”是不是“不宽恕”,不是的,例如对待成仿吾,以及太阳社和创造社的许多人。“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鲁迅是有大视野、大胸怀的人。
那为什么他要在遗嘱里强调不宽恕?我以为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
鲁迅认为,自己与“怨敌”的论战,并不是为了私利,是存在是非之分的。自己没有错,为什么要“宽恕”?
鲁迅认为,以他的观察,他多数的“怨敌”——如章士钊、陈源、梁实秋、顾颉刚等等,根本不会宽恕自己,而且自己是被攻击、诬陷和迫害的人,为什么要“宽恕”?
事实证明,鲁迅死后的几十年,他的“怨敌”都没有宽恕他。把鲁迅的“怨敌”在鲁迅死后评论鲁迅的文章编辑成书,将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如果鲁迅当年表明要“宽恕”,将会怎样?他不但不会得到别人的“宽恕”,反而会遭到更多的攻击。会把许多历史的是非搅成一锅粥。鲁迅以“一个都不宽恕”为所有“怨敌”的反攻倒算砌了一堵墙。鲁迅提醒后来的人们,要从是与非的高度去认识他和“怨敌”的论战。
那么,为人宽厚的张中行在他晚年有没有关于“宽恕”的问题?我看有。例如,他拒绝参加杨沫的追悼会,就是表明无法宽恕杨沫在晚年对自己的“伤害”。我以为,他的这一作为至少是坦诚的。
我有时候想,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们,要求他们“宽恕”加害者,是又一次更深的伤害。或许他无力去报复,或者没必要、不应该去报复。但他有“决不宽恕”的权利。
在生活中,我看到更多的是,伤害了别人,还要求别人宽恕,自己却不打算承担责任。对于这种东西,受伤害的人应该回答:“决不宽恕”。
我是小人物,一生没有卷进大的利益纷争,但是也伤过人,不管是出于无意还是无知,虽然都说不上多么深重;也受过别人的伤害,有无意者,也有有意者,或者虽有意但出于无奈,虽然也都还不致命。如果最后一刻有人问我关于“宽恕”的问题,我会说,我不会宽恕伤害我的人,因为伤害已经发生了;我也不想恳求受我伤害的人“宽恕”我,做了,就该承担,我愿意永远背负他们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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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宋丹丹薅羊毛说起
 
 
眼看又要过春节了,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几年前春晚的一个小品。宋丹丹扮演的白云大妈讲述自己年轻时放羊,薅羊毛给黑土织毛衣的事。“白天薅羊毛,晚上纺成线,织毛衣,第二天接着薅羊毛。”结果她只按住一只羊薅,被大队发现,扣上“薅社会主义羊毛”的罪名批斗。
宋丹丹为什么只薅一只羊身上的毛?
或许有人以为原因如下:第一,只有这只羊脱毛;第二,这只羊身上的毛质量好。
本人在草原上插过队,虽然没有放过羊,但是对这种职业还算熟悉。我负责任地回答,以上两种看法都是错的。
羊、马、牛、骆驼,每到春夏之交都会脱毛。脱去细密的绒毛,过夏;到秋天,重新长出,过冬。羊群里的羊,除非有病,脱毛的时间都差不多。所以,一到春末,草原上所有的羊群都会集中几天的时间剪羊毛。早了,羊容易着凉生病,羊毛也不好剪;晚了,羊毛会自己脱落。剪羊毛,是一件季节性很强的工作,剪下的羊毛,是牧业生产很重要的一笔收入。羊分两种,山羊和绵羊。山羊脱下的是山羊绒,人称“软黄金”,一只大山羊一年也不过产绒三四两。山羊绒由于纤维短,单独使用很难纺成线。所以世界上还没有“百分之百纯羊绒”的羊绒织物。纺毛线用的都是绵羊毛,比较大的绵羊一年剪三四斤羊毛。同样品种的羊毛,质量并无差别。
我可以告诉你宋丹丹薅羊毛的秘密:那只羊老实。
在一般人的眼里,绵羊是最懦弱、最没有反抗能力的动物,这当然没错。可是,人们或许不知道,由于没有反抗能力,绵羊对于放养它的牧人,一般都不会太亲热,绝大多数时间都会和牧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更不会像牧羊犬那样贴在主人身上撒娇。绵羊确实不善于奔跑,但那是和别的动物相比;对于人,如果不是在羊圈里,而是在草地上,你想抓住一只羊并不容易。而且,羊群里偶尔也有个别的“刁羊”,急了眼也敢顶你。
宋丹丹要想从几十或上百只羊身上普遍地薅羊毛,那是件很费力的事情,恰巧有一只羊,生性老实,你薅它身上的毛,它不跑,心里不满也最多咩咩地叫两声,不会逃开,更不会用头顶撞主人。宋丹丹何乐而不为?
我觉得薅羊毛的宋丹丹很像领导。古人早就发现了当官管理百姓,和放羊是一个道理,故有“牧民”一说。(注意,从语法上讲,古代的“牧民”是动宾结构,而现代汉语的“牧民”是偏正结构。)《三国演义》里写刘备为请诸葛亮出山初次到卧龙岗,“下马亲叩柴门,一童出问。玄德曰:‘汉左将军宜城亭侯领豫州牧皇叔刘备,特来拜见先生。’”他所说的“豫州牧”,就是豫州的地方官,负责“牧”这一州的老百姓。
当一个好的牧羊人并不容易。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他必须为羊群选择最好的草场,并且保证不受狼群的袭击,使羊群可以安心地享受美味的鲜草和甘甜的泉水;夏天有地方歇凉,冬天可以在避风处晒到太阳。作为羊,你享受了牧羊人为你提供的服务,自然也就有责任贡献出自己的毛。有权利一毛不拔的那不是羊,是蛇,或者大象。我以为,所谓清官,就是懂得牧羊人的责任,同时,在薅羊毛的时候,注意季节,要薅,大家都薅。所谓贪官污吏,就是只要牧羊人的权利,而不履行责任,只知道薅羊毛,一年四季都要薅,不管羊的死活。而且,和某些羊,甚至狼勾结起来,专拣老实的羊欺负,不但要薅光身上的毛,甚至还要剥皮、吃肉、敲骨吸髓。牧羊人变成了牧羊狼。
读《聊斋志异》中的《促织》开头一段,心中很是感慨: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此物故非西产;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试使斗而才,因责常供。令以责之里正。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昂其直,居为奇货。里胥猾黠,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为人迂讷,遂为猾胥报充里正役,百计营谋不能脱。不终岁,薄产累尽。会征促织,成不敢敛户口,而又无所赔偿,忧闷欲死。
成名“为人迂讷”,是一只老实的羊,不会跑,所以被按住往死里薅。前些天写博客,说到如果生活在古代将会如何如何,现在看来,如果生活在宣德年间,我可能就是“操童子业久不售”的成名,会为了一只蟋蟀去跳井。
时代不同了,现在的官员改名叫干部,不再叫什么“牧”了。叫我看——至少有时候——区别不大。羊毛还是要薅的,而且也有把羊薅死的。
我到退休之前,一直是羊,从未混成牧羊人。而且一直是一只老实的羊。自己也感觉到了,我所遇到的领导,虽然都说不上有多坏,但都和宋丹丹差不多,薅羊毛的时候,同样是按住老实的一个劲儿薅。我心里也明白,人家当官的也是人,能省事为什么不省事?所以,退休的时候,除了轻松,我没有任何不适应。叫我看,牧羊人薅羊毛成瘾,不让他薅了难受,很正常;作为羊,不被薅还难受,那就是有病。
过年了,我给所有的羊拜年,祝愿他们在新的一年里能赶上水草丰美,遇到一个好的牧羊人。也给牧羊人们拜年,恳请他们在新的一年里,不要和狼勾结,薅羊毛的时候,要适时,适度,要公平,至少不要像宋丹丹那样按住老实的羊往死里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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