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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阳光/两封三十二年前的介绍信/(作者:王东华)

发布日期:2021-08-24 09:28:40 

                                                  杀 生
 
 
前些日子,在电视里看到一则新闻:
某城市的动物园因经费紧张,老虎和狮子面临挨饿的危险。市民得知后,纷纷买了牛肉和羊肉送去。一位中年妇女面对镜头激动地说:“我们都应该热爱生命!”
我由不住笑了起来。老虎和狮子是生命,牛肉和羊肉莫非是树上结的?牛和羊难道就不是生命?
众生平等,热爱一切生命,这些话说起来容易,真要实践,太难。狼吃羊,羊吃草,它们都不宣传自己如何残忍或仁慈;它们只知道自己天生就是吃肉或吃草的,所以也就吃。只有人,灭了狼,吃了羊,然后再讨论热爱生命和众生平等。
这让我又想起发生在北京的一则新闻,虽然也是几年前的事,早就是旧闻了。
有一卖涂料的老板,为了宣传他的产品无毒无害,弄了两条狗到大街上,准备给狗灌涂料,以证明自己的产品绝对环保。结果被一群中老年妇女围住,一面维护狗权,一面斥责老板残忍。指着老板鼻子喝斥:“你说没毒,你自己怎么不喝?”老板无法脱身,一仰脖子,自己把一大杯涂料喝了下去,喝完,满脸带笑,意思大约是:感觉好极了。喝的时候,围着的十多个妇女无一人上前拦阻。几天后,记者又去采访老板,其人安然无恙,依旧满面笑容,并对自己企图用狗做宣传表示道歉。接着,此涂料销量大增。
这条新闻让我心里发冷。
我也对老板的广告方式很反感,可是,总觉得,老板的命总还是要比狗的命重要些。就算他利欲熏心,就算他缺少爱心,也该拦住他别喝这本不是给人喝的东西。真要出了人命,逼他冒风险的人心中又将何忍?
众生平等,热爱生命,保护野生动物,与自然和谐共处,地球并不只属于人类。这样的口号和理念我都举双手支持。可是,人类作为自然界诸多物种之一,天生是以自己为中心的。以人为本,是一切观念和理论的根基。人不是上帝,犯不上把自己神圣化。
我脑子里突然跳出一个词:杀生。佛教有许多门派,戒律多少和宽严不尽相同。但各派都把不杀生作为第一戒。戒律最严格的是南山律宗。李叔同出家变成弘一法师,修行的就是此宗派。据他的弟子丰子恺回忆,有一次,法师到他家,落座前,先拍了拍椅子背,又晃了晃椅子,才坐下。学生发问,法师说,担心椅子缝隙里会有虫蚁,拍和晃,就是让它们走避,以免被压死。其持戒之认真,可见一斑。
出家人不杀生,在家人要同样严守此戒,难。君子远庖厨,可以;可是要吃荤,就要有人杀生。不然,世上也就没有屠夫这一职业了。
我是善良人,也不是屠夫,可是,我杀生。最早所杀,大概是鱼。小时候爱钓鱼,为了玩,也为了吃。钓回鱼来,有时候就自己拾掇。后来钓田鸡。我母亲不吃这东西,也不敢杀,每次都是我动手。用刀切掉头和前肢,剥皮,去掉内脏,也就只剩脊梁和后腿,几十只田鸡,可炒一盘儿。(几年前,饭馆里还常见炸田鸡腿,也不贵。现在不见了,因此物吃农田害虫,要保护。应该。)后来杀鸡。
真正大开杀戒,是下乡以后。我是在草原上插队的。每年农历的小雪之后大雪之前,大队要给社员分羊,每人两只。这是一冬天吃的肉。选择这样的时间,因为早了,天气还不太冷,肉冻不住,草原上可没有冰箱和冰柜;晚了,羊会越来越瘦。这件事,叫“卧食”。
分回的羊是活的,要自己杀。到草原的第一年,知青们都不会杀羊,只能求社员帮忙。可是,“卧食”的那几天,社员家家都忙,顾不上。如果一家五口,就是十只羊。把羊杀倒容易,费时费力的是收拾。剥皮,剔骨,既是力气活,又是技术活;羊头羊蹄,要用火烫,去毛,很费时间;心肝五脏,有的不能冻,要煮熟后存放;肠子肚子下水,要翻过来洗,又脏又麻烦。羊血,要做成灌肠。就像农民珍惜粮食一样,牧民不会丢掉羊身上任何有用的东西。这样,就是两三个人上手,也需要起早贪黑干两天。
这两天,如果在牧业点,还好办,把羊先存在社员的羊群里;我们住在大队部的,就只能把羊关在自己的住房里。几只羊又叫又撞,甚至跳到炕上折腾,到处拉到处尿,只一天,屋里就腥臭不堪,无处下脚了,还不说羊要掉膘。于是,从第二年,所有的男知青和个别女知青就都学着自己动手杀羊了。
牧民们杀羊并不和内地汉人那样,用刀抹脖子,割断气管和颈主动脉,把血放出来。他们把这种杀法叫“大杀”。牧民的杀羊方法很独特。把羊放倒,四蹄朝上,用小刀在羊的胸腹交界处割开一个四指宽的口子,把手伸进去,捅破胸膈膜,摸到心脏后面紧贴着脊梁的食指粗的肺主动脉,揪断,热血立刻涌出,羊也就断了气。牧民认为,这样杀的羊,肉质鲜美,比“大杀”的羊肉好吃。另外,这样杀羊,羊血流在胸腔里,不会糟蹋。确实,牧民多数也在屋里杀羊,地上往往不见一滴血迹。初看起来,这种杀法实在残忍;其实,据我观察,如果动作熟练,羊断气的时间要比“大杀”短得多。所以,蒙古族牧民很少采用“大杀”,他们认为,抹脖子的杀法更残忍。
队里有一位年轻兽医,是我见过的第一杀羊高手。有一年旗里开那达慕,他给大队的饭馆杀羊,仅五分钟,就杀倒了十一只!每一个动作都坚决、准确,而且迅速。所有的牧民都自叹不如。
这样杀羊是个技术活。有几个步骤很关键。首先,下刀的位置要选准,朝上了,是胸骨,割不开;朝下了,羊肚子会挤出来,就无法把手伸进去了。其次,刀口的深浅要恰到好处,浅了自然不行,深了,会割破里面的肚子,里面的粪水喷出来,弄得到处都是,那可麻烦了。捅破胸膈膜的位置要紧靠胸骨,这样血水就不会流出来。最关键的是要迅速摸到那根粗动脉血管,把它揪断。总之,都必须准确和迅速,这样羊就少受罪。
绵羊真是窝囊,挨刀的时候连喊叫都不会,只会瞪着眼,吭吭地喘气;山羊就会扯着嗓子惨叫,那声音会叫人手足无措。所以,杀山羊就多了一道手续,另一个人要紧紧地握住羊嘴,让它喊不出来。
知青开始学杀羊可以说是“残忍”。首先,割那一刀就很难做到位置准确、刀口大小和深浅合适。弄的粪水四溢的好像还没有;刀口太靠下,羊肚子里的板油挤了出来,无法伸进手去是常见的,只好改为“大杀”。多数是过于小心,一刀又一刀,总是割不透。最残忍的是,手伸进到胸腔里,摸来摸去,总是找不找那根血管。
有一次,一位男知青摸的时间也太长了,简直变成了虐杀,帮忙的几个知青急得又叫又骂,女知青们吓得不敢看,尖叫着逃到远处去了。他也是又羞又急又怕,干脆一把握着羊心,揪了出来!从此,他不敢再杀羊。每年“卧食”的时候,与别人合作,他负责洗羊肠子这样的脏活,不再“行刑”。
我杀羊的技术还算可以,剥皮和剔肉比较慢。在草原的几年,我大约共杀过四五十只羊。
回城后,不再有杀羊的机会,于是“放下屠刀”。不过,我拒绝“立地成佛”,我自知双手沾满了羊的鲜血,不应该成佛。同时,至今,我也没有罪恶感。如果这些羊在天有灵,声讨我,我也不准备道歉;只是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谁叫你是羊,我是人呢!你不服气,那就让我下一辈子是羊,你是人,你来杀我,我绝不抱怨。
君子远庖厨。回城后,要吃肉,不必自己动手杀生,到市场去买就是了,看中哪一块,就买哪一块,面对的都是肉,而不是生命。买活鱼和活鸡,卖家会替你杀好。我已经成了君子。如果发了财,家里雇一个厨师,面对的只是鱼香肉丝、宫保鸡丁、松鼠鳜鱼、红焖大虾等等,真正远离了庖厨,就更像个君子了。
我当然赞成保护野生动物,而且也不会去吃野生动物,我不认为不吃山珍海味是什么大不了的遗憾和损失。可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基于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关注,是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出于什么众生平等的博大慈爱。大熊猫如果能像羊一样成群的养,过几天就吃一顿红烧熊猫肉,也完全可以。中华鲟人工养殖成功,不是就上了餐桌吗?
热爱生命,因为人类自己感受到了生命是多么脆弱和宝贵。众生平等,是因为人类饱受不平等的苦难,知道平等是多么美好,现在还在不懈地追求。
我反对虐待一切动物,反对虐杀,因为我知道人类曾经有过多么丑恶的对自己同类进行虐待和虐杀的历史,现在也还没有绝迹。要根除这些罪恶,就必须从尊重所有的生命开始。
如果不杀生,人类也能生活得很好,甚至更好,那么我也会反对杀生,并对过去的行为表示忏悔。至少现在,我还没有看到这样的可能。
 
摘自出书一书
 
 
                                       阳 光
 
 
下午三点多,和朋友通电话,问我:你在哪儿?
我说:在书房。
哎呀,那一定是阳光灿烂了!
对,阳光灿烂。
唉,我这儿现在都有些阴冷,一点儿阳光都见不着……
我知道,朝东的房间上午采光很好,过了中午,光线就比较差,冬天,会觉得有些阴冷。
放下电话,站在书房的落地窗前,阳光亮得有些晃眼。窗下放着那盆米兰,一夏天,这盆花放在朝西的阳台上,密密地结过两次花蕾,都是不等盛开就脱落了。秋天,我把它搬到朝南的书房窗下,水浇得也勤了些,更主要的原因很可能是阳光充足,入冬后不仅没有枯萎,反而又结了几十串花蕾,这两天已经半开,吐出一丝淡淡的幽香。
大概是从小生活在塞外的缘故,我历来对阳光格外看重。小时候,内蒙古冬天的天气格外冷,可是,除了少数几天的下雪天,从不缺少蓝天和阳光,再冷的天,坐在窗前也还是能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那时候,不管穷富,也不管城乡,家家的房子都是坐北朝南,如果有别的朝向的,那肯定不是住人的,厨房,或者是存放杂物的凉房。农村的房子大多数都是土坯房,样子确实寒碜,可都是满面门窗,冬天里烧上热炕,满炕都是阳光,屋里照样温暖如春。
北方人大概都很看重住房的朝向。北京的四合院大都朝南。正房,也就是北房,都是一家之主,或者长辈住,长子住西房,次子住东房,至于南房,要么是做厨房、库房,要么就是给佣人住。
我住的小区中间有一座小庙,站在阳台上正好俯瞰,庙的格局完全是一所典型的北京四合院。正殿高一些,大概是三开间,两边各有一间耳房,低一些,左右厢房大概也各是三开间,据说原名叫崇兴庵,是明朝的建筑,所以被保留了下来。
据我的记忆,北方的庙宇,包括道观和我在草原上见过的喇嘛庙,都是坐北朝南,这座小庙却是大殿朝西,大门也开在西墙外,让我很纳闷。后来突然明白了:这座庙的设计者,很可能就是寺庙的住持。
住持按规定要住在正殿右侧的厢房里。现在正殿朝西,右侧的厢房在格局上是偏房,在地理位置上却是朝南,是冬暖夏凉的最好房间。泥菩萨们,虽然被供在了正殿,夏天西晒,冬天要迎着塞外刮来的西北风。这个住持真聪明,可能是个尼姑,说不定是妙玉一类的人物。
现在,城里人多地少,住房越来越密集,又盖起许多“塔楼”,阳光也就成了商品。我怕热,可是不太在意太阳晒,夏天出门从来不戴遮阳帽,更不会打遮阳伞,宁可准备一块毛巾不停地擦汗。
有一年夏天去颐和园,天热,游人们都在树荫下和长廊下走,只有我一人在大太阳底下走。我觉得,那么多人挤来挤去,比太阳晒着还热!
那年去桂林,也是夏天,骄阳如火,坐船游览漓江,上层的船甲板晒得滚烫,后半截有遮阳篷,挤满了人,前半截无遮无拦。我独自一人搬了把椅子,光膀子坐在最前面,六十里漓江风光扑面而来,我就像飘在漓江上前行。结果两肩和后背被阳光灼伤,疼且不说,几天后整个脱了一层皮。不过,我不后悔,至今回忆起来,我还能找到在漓江上飘然前行的感觉。
这些年,听说紫外线会使人得皮肤癌,许多城里人,特别是女性,对阳光十分畏惧,一出门,墨镜,手套,阳伞,护肤霜,全副武装。我总觉得有些防卫过当。乡下人每天在地里劳作,晒得黑黝黝的,也没听说都得了皮肤癌。
前几天,在电视里看到一个节目,据说也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人,如果缺少光照,不但会使身体的抵抗力下降,而且心情也会变得抑郁。建议成年人每天至少应晒半个小时的太阳。国外,还为每天不见天日的上班族设计了类似日光的灯具,在办公室或家里用。
我的体质弱,对缺少光照更敏感。我最怕住朝北的房间,三两天还行,超过一星期,肯定会感冒。到外地出差、开会,偏偏十有九次都被安排在朝北的房间里,求人家调换,多数会遭到拒绝。看服务员的眼神和脸色,他们已经在强忍着愤怒:从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顾客,居然会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其实,我只是希望住在朝南的房子里,就这一个要求,其余的,都能将就。
前几年,上级分到单位一套楼房,面积不小,位置也还可以,虽说要交旧房,也要花钱,算下来比买商品房还是要便宜不少。可是当听说房子的朝向是西北,我立刻打消了争取的念头。想到退休后整天窝在不见阳光的房间里,像鼹鼠一样,觉得无法忍受。
现在,“阳光”还可以当形容词用,常听说“××很阳光”,“阳光少年”,“阳光女孩”,不过还没有听说过“阳光老头”。我争取。
 
摘自出版一书
 
 
                                     两封三十二年前的介绍信
 
 
收拾旧书,意外地翻出两封旧介绍信。屈指算来,居然是32年前的旧物了。
一封的内容是:
介绍信
乳品厂
兹介绍我单位 ×× 同志等    人前往你处联系(办理)有关:小孩奶不够吃,需牛奶事宜。希予以接洽是荷。
此致
敬礼
达茂联合旗百灵庙中学革命委员会(公章)
1977年2月28日
另一封是:
达茂旗食品公司购肉介绍
第19号
肉食部:
兹介绍  ××                       购羊肉叁斤
批准:
经手人                                刘东焕(私章)
内蒙古自治区达茂联合旗食品公司革命委员会业务专用章(公章)
77年2月26日
限2月30日购有效
2月30日系笔误,2月没有30日。
1977年2月,我尚在达茂旗百灵庙中学教书。这里位于内蒙古中部乌兰察布大草原的腹地。“旗”相当于县。百灵庙,是旗政府所在地,一个草原上依山傍水的小镇子。
这两封介绍信抬头所写人名是我同单位的一个朋友,当时他的妻子生小孩,开介绍信,一是给婴儿买牛奶,二是给产妇买几斤羊肉补充营养,下奶。在当时,如果不是坐月子,基本上没处可以买到牛奶,至于三斤羊肉,更是没有相关规定,需要特批。
这两封介绍信为什么会在我手里?时间太久,实在想不起来了。推测是朋友向我借书,随手夹在书里还给了我。开了介绍信,为什么却没有用?很简单,开介绍信容易,特别是学校的那一封——另一封相当于批条,要托人——,但有了介绍信,并一定就能买到牛奶,还必须要托关系,走后门。有关系,有后门,有没有介绍信并不重要。朋友的哥哥在劳动局工作,嫂子在卫生站工作,在这么个小县城里,还算是有面子的人物。这些事情不难办。这样,两封介绍信随意夹在我的书里,偶然保留到现在。
今天,面对这两封介绍信,我想说的是:
第一,我们当时生活在大草原上,是中国最不应该缺少牛奶和羊肉的地方。然而,当时镇上的居民,一年到头也喝不上牛奶,吃肉要凭政府发的肉票,每人一个月也只有半斤。我当时吃食堂,到了冬天,基本上天天是土豆和胡萝卜,一个星期能见一次荤腥就不错。就这样,和大城市的居民相比,还是要好一些。
“四人帮”把中国的经济搞到了“崩溃的边缘”,这是经中央文件认定的历史事实。可是,今天的年轻人恐怕还是很难想象当时物资短缺到什么地步,更无法想象六十年代初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是怎样的一个惨状。我常见网上有人对当时饿死人的历史事实表示怀疑,认为是“右派”们的恶意诽谤。我不想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什么,因为作为城里人,当时每个月毕竟还有二十八九三十斤的供应粮,虽然吃不饱,但还不至于饿死。我想说的是,我可以证明,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中国,吃的,穿的,用的,都极度缺少,唯一不缺的就是谎言。“文革”后期的“崩溃边缘”,要比六十年代初好得多了。至少,城里人基本上都能吃饱了。对于那些为五六十年代唱赞歌的人,最好的办法是少说废话,先把他的伙食标准降到五六十年代,每天八两面的棒子面窝头,两碗白菜汤,告别“肉、蛋、奶”,两个月之后再和他讨论理论问题。
我有时想,在没有战争的和平年月,把一个国家治理的那样穷,两次把国民经济推向几乎崩溃,实在不是谁都能办得到的。办法也只有一个:折腾。
第二,现在官场的腐败,天人共鉴。可是,干部的以权谋私,并不都是改革开放的结果,并不始于三中全会之后。现在有些人很愿意为五十年代的社会风气唱赞歌。五十年代,干部们确实比较清廉,但这种清廉是建立在运动不断和经济极其落后、物资极度贫乏的基础上的。肉会腐,花会败,只剩下沙漠,哪里会有腐败?如果有时间机器,把当今对腐败最痛恨的先生送回五十年代,我相信,过不了一星期,他就会坚决要求返回来。其实,“文革”后期,干部的以权谋私已经相当普遍,当时人们称之为“走后门”,所有的大小事,几乎都要通过私人关系才能办成,更不要说参军、入党、提干、找工作,以及“推荐”上大学这类关系个人前途的事情。由于监督机制极不健全,法制比现在更不完备,有些部门和人员的“以权谋私”比现在更肆无忌惮。只不过当时国家太穷,老百姓更穷,想像今天的官员那样贪腐,也无处下手。老百姓请客送礼,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也都是勒紧裤带省下来的。
三十二年前,我没有想到自己会过上今天这样的日子:不是坐月子,每天也都可以吃上肉,喝上奶,只要你愿意。当然我也没有想到会有注水肉和毒牛奶。
如果让我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和今天作选择,我毫不犹豫:我愿活在今天。
 
摘选自费出书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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