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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兄弟》长篇小说连载(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章)(张国东 著)

发布日期:2024-03-01 09:31:14 

                           第二十八章 疾苦
 
 
                                     一

       时光荏苒,弹指一挥间。那年,东明三十出头儿。一切都觉得力不从心。深夜里,他一觉醒来,就再也睡不着,独自一人坐在台灯下,看着高尔基的名著《童年》。看了10页后,两眼雾蒙蒙的,犹如郊外黄昏的昏黄。他闭上双眼,用手指揉了揉,接着又看了4页。每一个字似乎游离了原来的位置,出现了重影,他皱起眉,眯起眼睛,无论怎样地努力,都无法使重影消除,便合上了书本。爱兰睡醒,悄无声息地站在他的身后。东明感受到她的气息扭转身,轻声地问:“你怎么也起来了?”爱兰抚摩着东明的肩膀说:“我看你一个人坐着,都一年多了,你这样长期失眠,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去中医诊所看看吧,让医生开个方子调理调理。”
      “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看着字,两眼昏花,脑中嗡嗡作响,心中憋闷烦躁不安。”说着,他揉了揉又酸又涩的眼睛。别人的痛疼痛无法体会,可东明不是别人。爱兰说:“我虽然不能为你分担疾苦,但我也不能置之不理,你总说没事,我不能再依你了。明天,拖——也要把你拖到诊所!”她是下定决心不再妥协了。
        翌日下午,东明随爱兰去了诊所,坐堂的是一位老中医。爱兰在门外看了资历介绍,应该是经验丰富的。爱兰询问道:“缪医生,我老公总是失眠,还有脑鸣,最近又有些胸闷,像他这种情况,用什么药可以调理一下?”缪医生暂不回话,他一边给东明把脉一边问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多大了?”
       “我——在超市里……”
        “他每天都送货,三十刚出头儿就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积劳成疾?”爱兰抢过话茬说。
        “劳累过度只是外在因素,他脉象平稳,没什么问题,像他这样的年纪,不应该累成这样。有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你们生活上……还有,思虑过度,也会想出毛病来的。”
       “我们生活很幸福。”爱兰羞涩地笑了笑,接着又说,“他喜欢看书,最近又在写……写日记,写女儿成长的日记,这个挺伤脑筋的。”爱兰撒了一个有点儿真实的谎。东明是在写,但不是日记,而是小说,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确实是真的,又不能说出去,免得别人耻笑。
       “肾是先天之本,脾胃乃后天之本,思伤脾,脾主气,倘若他体内的气血不能畅通,就会出现大脑供血不足,气结于胸,从而引起脑鸣、胸闷。”
       “那我老公他……”
        “你先别急,让我看一下你老公的舌头。”东明伸出舌头,缪医生仔细端详一番后断言,“很明显的气虚体质,舌边有齿痕!”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爱兰说着凑上前去。
“哎呀!东明,你的舌头边上怎么跟锯齿一样,我还真没注意过。”爱兰既惊讶又羞愧,觉得对老公关心不够。
       “缪医生,气虚的话,舌头怎么会变成这样?”爱兰不解地问。缪医生解释说:“因为气虚,舌头就会发胖,牙齿闭合的时候,就会留下牙印。”
        东明身体不适,爱兰比他自己还心切。他也只是在诊断结束后问了一句:“那您看,我该吃些什么药呢?”
“我给你配十服滋补的汤药,回去煎熬了喝,平时可以吃一些黄芪童子鸡补补气。”
        他们拿了药走出诊所,辗转来到小街杂货店,好不容易才买到了一个煎药用的砂锅。回到家,照老中医所说,先把草药泡上一个小时,然后用文火去煎,把一锅水熬成半锅,方可用细纱布滗出药汁。东明屏住呼吸,然后一口气喝完,那真叫一个苦!他咕咚咕咚连喝几口凉开水,才把苦味儿冲淡。
       “兰兰,再给我拿块儿糖压压这苦味儿。”
       “刚喝完药,不好吃糖的。”
       “我这是第一次喝汤药,记得小时候,妈妈三天两头儿地喝,真是苦了她了。”
        一服药煎两次,早晚各一次,煎第二遍的药汤就没有第一遍的苦。十天后,东明把十服药全都煎完喝完,爱兰问他:“这两天感觉怎么样?有效果吗?”
        东明没有正面回答,反而问道:“昨天晚上,是你把我叫醒的吧?”
        “嗯,你好像做噩梦了。”
         “像是梦,但又不像,我就觉得脑子里跟闪电似的忽闪忽闪,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我拼命地挣扎,还是没用,我似乎灵魂出壳了,对着自己说:算了吧,放弃吧,一切都结束了,没救了。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人之将死的感觉,我很恐惧很害怕,我清晰地意识到,可能真的完了,就在我绝望的时候,你把我叫醒了——不!我本来就是醒着的!”东明心有余悸地说着,细思极恐。
       “亲爱的,你可别吓我,怪不得你身体一颤一颤的,我还以为你做噩梦呢,”爱兰忧心忡忡地说,“不行,你跟我去找缪医生,问问清楚。”
        见到缪医生,爱兰言简意赅地说明情况:“昨天晚上有些不妙,我老公他睡觉抽搐。”
“我脑子里一闪一闪的,是不是汤药有副作用?”东明问道。缪医生说:“即便副作用,也不会这么大,让我测一下你的血压。”
        东明伸出左手臂,缪医生测完血压又拿出听诊器听了听心跳。他已经有了答案:“你的血压偏高,补药都会影响血压,但像你这种情况并不多见,看来你不太适合药物滋补,这就难办喽。我先给你开一盒降压药,降降血压,你要保持好心情,尽量多睡,可你现在胸闷失眠,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你可以多吃一些健脾胃的红豆薏米粥,做一些理疗,刮痧呀拔罐呀都可以。”
        缪医生分析得极为透彻——最好的药材是食材,最好的医院是厨房,最好的医生是自己,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睡补,睡好了容光焕发,睡不好昏昏沉沉。熬个红豆薏米粥倒是容易了,可拔罐儿就没那么简单,东明小时候倒是见过。于是,他准备好了玻璃罐、酒精、棉签、面团儿,指导着爱兰去做。爱兰先把面团儿捏成薄薄的圆饼状,敷在东明的腰间穴位上。然后把棉签折掉一半,沾上酒精,插在面皮儿上点着。紧接着,迅速地用罐子罩住,等罐内氧气燃尽,便吸附在皮肤上,还不到五分钟呢,就自动松开了,是吸力不够。爱兰索性把酒精倒进瓶中晃了晃,让玻璃罐内壁全部沾上,然后空出多余的。她小心翼翼地点着棉签儿,把瓶口倒过来的时候,不慎碰到火苗,瓶中酒精瞬间点燃。“哎呀!”爱兰大叫一声松开手,玻璃罐连瓶带火掉在地上摔碎了,滴落的酒精也被点着,烧到了东明的臂部。
       “哎哟!哎哟!”东明惊叫着连忙用手捂上,火苗是灭了,可屁股却被烧得通红。
到了晚上,东明被烫到的那块儿皮肤已经破裂,好不容易才把裤子脱掉,趴在床上。爱兰抚摩着伤口的边缘说:“都怪我,笨手笨脚的,白白净净的屁股被烫成这样。”
        “兰兰,我怎么会怪你呢,不小心烫了就烫了呗,反正平躺着我也睡不着,正好趴着。”
        “不知道小屁屁会不会留下疤痕。”
        “兰兰,别说得那么肉麻。”东明说着小姑娘似的捂上了脸,故作娇羞。
        “东明,缪医生说,思伤脾,脾主气,你写的那个东西暂且放一放吧。”
        “我知道,好几天了,我一个字都没写。”
         “是胸闷让你睡不着,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心脏吧?”
         “再过两天,我的屁股还疼着呢。”
        “是,过两天,过两天,可不能伤到了小屁屁。”
       “兰兰,你又来了。”东明再次捂上了脸。爱兰拿起棉签儿,沾些消炎药膏,轻柔地涂在伤口上。
两天后,伤口好了一些,他们去了医院,先做了心电图,然后做彩超,查来查去没问题,一切正常。爱兰不甘心,想查出个究竟,于是便问:“医生,还有什么检查我们没做?”
        “要不,就做个二十四小时心脏监护吧。”
         “心脏监护?这个要怎么做?”东明问道。
         “我们有一套设备,装在你身上,二十四小时后,过来采集数据。”听了医生的介绍,爱兰去交了钱,给东明装上了那套设备。回到家,晨燕看到爸爸后背鼓鼓的便问:“爸,你背上是什么东西呀,鼓那么高?”
        “是、是盔甲,爸爸准备上战场了!”
         “让我摸摸。”晨燕摸了摸接着又说,“不像盔甲,一块一块的。”
        “还是让妈妈来告诉你吧。”爱兰说着脱下了东明的外套和衬衫,露出了那套监护仪器的真面目——二十多个形似吸盘的东西固定在他的背部,胸前还有几个,每个小吸盘之间都有数据线连接,看上去像个机器人。
“看!爸爸像不像变形金刚?”东明还特意摆了个造型,拿病痛来开涮了。
       “孩子,你爸爸身体不好,一直没跟你和哥哥说,他背上的东西是用来检查身体的。”爱兰说着显出满脸忧伤,她想让孩子体会亲情,懂得感恩。
       “爸爸,是不是很疼啊?”
        东明转过身,握住女儿的手说:“不疼,一点儿都不疼,晨燕学习用功,爸爸的病很快就会好的。”
一天过去了,他们去医院卸下装备,医生把数据输入电脑,经过分析,得出同样的结论——一切正常。东明是不想再查,不想再看,也不想再进医院,因为结果都是一个样。难道这病痛是东明应该承受的吗?若真是这样,也只能听天由命了。别人睡觉是享受,东明睡觉是煎熬,左侧卧不行右侧卧,右侧卧不行趴着。一整夜,他翻来覆去无数次,醒来又睡去,趴得脖子痛了扭一扭,下巴痛了揉一揉,真想在床上挖个洞,把脑袋放进去。这是无形的痛苦,软的折磨,不像一些显眼的疾病,乍一看就知道病了。而东明,他自己不说,谁看了都会质疑——年纪轻轻行动自如,装的吧?这种质疑比胸闷本身更加痛苦,更加撕心。倘若他说了,别人又会以为是想要清闲的借口,幸好爱兰绝对不会那样想,她知道东明是闲不住的,恐怕也只有她能够体会到他的痛苦。也正因为有她,他才始终乐观地面对疾苦,彼此心心相印。
        “兰兰,我知道你关心我,心疼我,可我真不想再看了,就这样吧,睡不好就睡不好,没关系的。”
        “可你睡不着,我也难受啊!”爱兰捂着胸口说。
        “可我……”东明看着爱兰焦虑的眼神不再往下说,他沉默片刻后娓娓而言,“兰兰,那我就聘请你做我的私人医生,专为我治病好吗?”爱兰微笑着点点头。
       随后的日子里,爱兰的精力除了超市,剩下的都花在东明身上。她购买了一套拔罐器,无须酒精,是用管子把罐内空气抽出,既安全又简便。临睡前,爱兰在东明的后背吸上拔罐器,大大小小相互间隔,一个罐子吸起一块皮肤,所有的罐子在不同的位置上同时吸住整个后背。刚开始,揪心地疼,过了十来分钟,便麻木了,透过罐壁可以看到皮肤上已有密密麻麻的小水泡。
       “有小水泡了,要不要拿下来?”爱兰问道。
        “再等一会儿吧,多出点水,”东明趴着,动了动身子说,“听听音乐,放松一下吧。”
爱兰拿出手机,放出歌曲《茉莉花》,多么熟悉的歌声,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聆听了。是歌声把他们带入回忆,是歌声让他们沉醉,飘飘然魂不守舍,让东明忘了疼痛,爱兰忘了观察。
       “哎呀!糟了!出血了,全是血水儿。”当爱兰再次查看的时候,罐内已不是水泡,而是大大的血泡,有的已经破裂,血水几乎装满了整个罐子,她惊慌失措。
       “拿纸,放气。”东明淡定地说。
        爱兰急忙抽出一大把餐巾纸,叠起几张衬在罐子下面,拉开皮塞,进入空气,慢慢松动。然后,缓缓地拿开罐子,蘸干血水儿,一个罐子一个罐子地开。等全都处理好了,再看东明的后背上,被罐子印出的大大小小的圆圈,还有鼓起的红一块紫一块的肉囊,再加上皮开肉绽的血泡,衬托着透亮的尚未破裂的水泡,可谓是惨不忍睹,比癞蛤蟆还癩蛤蟆,既恐怖又揪心。爱兰先用牙签儿把水泡、血泡全部捅破,然后拿餐巾纸把水蘸干,再用棉签涂上消炎药粉。
       “是不是很疼啊?”爱兰关心地问。
       “没感觉,我要是疼的话,早就叫了。”说不疼是因为麻木了。
       “我这个私人医生看来是不行了,你就把我辞退了吧。”
       “我怎么舍得呢,就当你是实习生,拿我多练练,熟能生巧,一来二去就好了。”
        “你都这样了,还在说笑,我……”无须言语,眼神中透露着深情。
        后来,东明心中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后背吸出那么多血水?”他瞒着爱兰去找了老中医。缪医生告诉他:“你的身体严重了,问题挺多的,拔罐能让气血畅通,出现水泡,说明湿气重,出现血泡是重中之重,是痰湿体质的表现,你这样的年纪出现这种情况,真是……”缪医生说着摇了摇头。
       “那该怎么办呢?”
       “要不要配点除湿的药?”
        “不了,我就是来问问。”
         “不想吃药的话,继续拔罐,每次不要超过十五分钟,慢慢来。”
          下次拔罐要等到伤口痊愈,这段时间,爱兰开始查阅书籍,了解养生之道,学做药膳。调理身体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更何况,东明自小就身体素质差。

                                        二

        端午节后的一天深夜,东明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感到腰间隐隐作痛,他没有在意。可过了一阵子,越来越痛,便起身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后喝了两口茶水,当他刚要往床上躺的时候,坏了——左边腰开始剧烈地疼痛,从内到外,像针扎、像虫咬、像锤击。紧接着,那种疼痛触遍全身的神经,使他变得僵硬无法动弹,只能捂着腰坐在床边。东明不知怎么回事,不知如何是好,本以为过一会儿就会好点儿,可他想错了,那撕心裂肺的痛让人窒息。难道是将死的折磨,临终的惩罚?这又是为何?此生并未犯下罪孽,何必呢!就不能安乐而去?——东明胡思乱想神情恍惚。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撑不住栽倒地上,蜷缩着身子满头大汗。爱兰翻过身摸不着东明,台灯开着,以为他去了卫生间,可十来分钟过去了,还不见回来。爱兰坐起身,这才突然发现老公躺在地上不停地抽搐。她撩起被子跳下床,扶起东明惊慌地问:“东明,你这是怎么了?”
        “把我放下……别动我……腰疼……”东明有气无力地说着,试图推开爱兰,却没了力气。
“东明!东明!”爱兰倍感恐慌,“你先坚持一下!”她轻轻地放下东明,跑去爸妈的房门外,砰!砰!砰!敲了门。
        “爸!妈!快起来!东明他出事了!爸、妈……”
         杨老倌儿被惊醒,拍拍老伴儿说:“快起来!兰兰叫咱们呢!”老两口起床趿拉着拖鞋。杨老倌儿开门看到女儿慌里慌张的,便问:“怎么了?”
        “东明他,他……爸,快跟我来!”爱兰拉着爸爸的手朝自己的卧室走去,妈妈紧跟着。晨亮、晨燕此时也被吵醒,走了过来。
       当杨老倌儿看到东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被震惊了。在他的意识里,只有人去了才会躺在地上,女儿又没说清楚,他还以为……杨老倌儿扑过去扶起东明揽在怀里,连声问道:“孩子,你怎么了?怎么了?”他感受到了东明身体的颤抖,悬着的心才落下一半。妈妈急忙拿来毛巾擦去东明额头上的冷汗。
       “兰兰,赶快打电话叫救护车!”杨老倌儿心急火燎地说。
       “爸,别打……我不要他们抬我……爸、妈……亮亮、燕子……兰兰……我不知道……说疼就疼,疼得要命……万一挺不过去……”
       “孩子,千万别多想,咬紧牙,给我挺住了!”
       “爸、爸爸……”晨亮、晨燕也急出了泪花。
        杨老倌儿给女儿使了使眼神,指了指门外。爱兰领会了爸爸的用意,跑出卧室,拨打了急救电话。过了二十分钟,救护车来了,东明此时感觉疼痛稍稍减轻了一点儿。面对医护人员和家人,他意志坚强地说:“我不要你们抬我,也不用扶我,我自己走!”东明吃力地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电梯口挪去。爱兰看他一摇一晃便伸着手,寸步不离地准备着搀扶。可他,只是摇头、摇头,然后进了电梯。
       来到医院急诊室,打了止痛针,缓解一下疼痛。东明强忍着做完检查,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是肾结石惹的祸。有一颗卡在尿道里,让东明疼痛难忍,还有一颗在肾里“修养”。这种病虽然疼的时候死去活来,但治疗的技术非常成熟,不像胸闷那样的慢性疾病,时轻时重难以下药。
       一家人忐忑不安的心总算是平静了下来。东明走进碎石中心,松开皮带,躺在碎石机的床上。操作医生先做定位,然后将冲击波机头对准结石,准备就绪后嘱咐道:“碎石的时候会有瞬间疼痛,等适应后,我再慢慢加大频率,你要是撑不住就叫我一声。请两位家属帮忙按住他的双腿,免得抖动时变了位置。”
       王医生关上了门,杨老倌儿和爱兰照医生所说,一左一右按住东明的双腿。妈妈,还有晨亮、晨燕在门外焦急地等待。“啪!啪!啪!……”富有节奏的击打声,由弱变强,由慢变快,刚开始几下,东明顿觉犹如锤击,渐渐地也就适应了。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击打声终于停了。王医生打开门说:“好了,进来吧,效果很好!”
结石震过之后,虽然还有一些痛疼,但比起之前轻松多了,需要挂水消炎。爱兰陪护着,爸妈、儿子、女儿都回去了。等挂完水,已经天亮,东明来到就诊室,郝医师开了排石的汤药说:“碎石机不是排石机,结石虽然打碎了,但想排出来,还需要吃药,多喝开水多跑步,每次小便前做跳跃运动,一个星期后来复查。哦,还有,平时少吃豆制品,像菠菜、空心菜、苋菜一类含草酸高的就不要吃了。”
       东明满心欢喜,本以为治好了,可两天后开始尿血,等不到一个星期就去复查了。这一查,糟了——肾里那一颗掉了下来,堵在尿道与肾脏的连接处,回也回不去出也出不来。郝医师说:“这个位置好尴尬,有一半在肾里,还不能震,会伤到肾的,要做软镜手术,很复杂,要分两次,先做硬镜然后才能做软镜。”
       这算怎么回事?“调皮”的结石也喜欢开玩笑吗?堵在“门口”——东明想着一阵苦笑。郝医师说:“手术肯定是要做的,否则的话,会有肾积水,时间久了就成尿毒症,肾就泡坏了。”东明了解情况后就办了住院手续。等一切准备好,他躺上手术车,护士推着进了手术室。东明并未感到恐慌,一反常态地给爱兰比了个“OK”的手势。进了手术室,东明才真正见到了无影灯、手术台,还有各种仪器,所有一切都白白净净,无尘无菌。他是第一次在多人面前,在非私密场所脱得精光,只罩了一件手术服。麻醉师拿出文件,让东明签过字后,把一个看似氧气罩的东西罩住他的鼻孔和嘴巴,里面冒着白烟。护士给东明扎针输液,监视血压。东明感觉有点儿小题大作了,不就打一块结石嘛,还要这样大动干戈?前一秒他还在想,下一秒已不知不觉,什么时候睡着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好了,醒醒……手术做好了,醒醒……”护士拍拍东明唤醒他。
        东明醒来,意识清晰,只是眼皮有些沉重,可能是麻醉还未完全过吧。东明在心里盘问着:好了?这就好了?咋一点感觉都没有啊?他们在我身上动了什么手脚?没想到,东明居然能自己走出手术室,进了病房就对爱兰说:“睡着真舒服,还没睡够呢就醒了,太快了!”
      “还快啊?两个多小时呢!我都快急死了,你还说笑!”
        刚做完手术,还不能直接小便,要通过体外输尿管流进尿袋。东明在医院里待了两天,挂水、消炎、止痛。出院那天,要拔掉输尿管。
       “用不用打麻药?”东明问。
       “不疼,很快的。”郝医师说着便开始拔管。
       “啊——”东明大叫一声,快是挺快,也就几秒钟,“还说不疼,跟火烧一样!”郝医师见怪不怪,呵呵地笑了。
在东明身上,如果说胸闷、脑鸣是一种纠缠,那么肾结石只能算是一个过客。后来又出现了新的毛病,对于他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三

       那是在阴雨连绵的日子里,空气异常潮湿,东明经常搬运货物,浑身上下浸透着汗水。有一次,他忙完之后,去了卫生间,当解开皮带后,惊奇地发现,腰间有许多水泡,不疼不痒的就没管它。可到了第二天,面积越来越大,开始向后背蔓延。没做拔罐怎么会有水泡呢?东明有些困惑,他瞒着爱兰,用牙签把水泡一个个挑破。这下可遭了,一天后,开始发痒,不是挑破的皮肤,而是肉里面,奇痒难忍,要不停地去挠,使劲儿地捏。更为糟糕的是——大腿内侧也出现了水泡,痒了就挠,越挠越痒,越痒越挠,水泡全被抓破了。情急之下,他找借口去了医院。医生告诉他说:“你这是带状疱疹,需要挂水治疗,至少要一个星期。”东明听了,没有买药,也没有挂水,就回去了。
       在回家的路上,细雨打湿了路面,他在给别人让道时,拐了一下,由于刹车过猛,翻倒在地,磕到了嘴巴。他站起身扶起电动车,摸摸鼻子揉揉下巴,还好没出血,可用舌头舔了舔牙齿,很不巧——有颗门牙掉了一半。这下是想瞒也瞒不住了,就等着回家挨训吧。
东明回到超市,一个下午都绷着嘴不说话。爱兰忍不住问他:“你怎么不说话?有什么不高兴的?”东明没有吱声,爱兰怎能耐得住这样的寂寞,她再次问道:“你怎么了?快说话!”东明只得咧开嘴指了指半颗门牙。爱兰看到,惊讶地问:“唉——你的牙呢?你的门牙怎么断了,你背着我干了什么?”
        “等回家再说。”
“好,那我们现在就回去!”爱兰斩钉截铁地说。她锁上了超市的门,又一次挂出那块写有“家中有事、暂停营业”的牌子。自打东明身体不适以来,半年多了,这块牌匾就经常亮相。
       回到家里,还没等爱兰审问,东明就主动招供了:“我今天是打算告诉你的,我腰上、腿上长水泡,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是疱疹,回来的路上翻车了,磕到了牙。”他脱了外衣,脱了裤子,只穿着内裤光溜溜地站在爱兰面前。爱兰看了看被抓破的皮肤,越看越揪心。
      “怪不得这两天我给你拔罐儿,你说不用了,睡觉也不贴着我,原来……”爱兰捶打着东明的胸膛质问,“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要瞒我?你可是说过不再瞒我的!”东明紧紧握住她的双手说:“兰兰!兰兰!我真的不想让你再为我操心,我的身体,毛病越来越多,就像纸糊的一样,你就一把火把我烧了吧!”
      “如果你能在烈火中永生,我会的!这到底是为什么?让你遭罪!”爱兰说着眼角溢出了酸楚的泪。
“我们不去怨天尤人,我没事的,真的没事!”东明一把搂住爱兰说道。
        过了一会儿,东明为她抹去眼角的泪水。她舒了一口气说:“把衣服穿好,跟我去找缪医生吧。”东明点了点头。
        到了诊所,缪医生看过之后嗤笑着说:“什么呀,带状疱疹?是湿毒!带状疱疹很疼的,你又不疼只是痒,根本就不是那回事儿,我看你是遇上实习生了吧,净瞎扯!”
       “上次,你说我湿气太重,可没想到会有这症状,该怎么办呢?”
        “我先给你配点药,控制住不让扩散,吃药是治不好的,只能暂缓一下,有了这症状,哎——得湿容易除湿难呀,没有一年半载是好不了喽。”
        本来,胸闷、脑鸣就够东明受的了,又出现了一个湿毒,让他每日每夜倍受煎熬,就连去趟卫生间还要带把钳子。女儿看见了不解地问:“爸,您去厕所还用钳子?”
        “嘘——小声点儿,别让你妈知道,秘密!”
        “那您告诉我,拿钳子干什么?我保证不说出去。”
         “马桶坏了,我修一修。”
         “修马桶还怕妈妈知道吗?撒谎的爸爸可不是好爸爸。”
         “我身上痒,用钳子夹一夹。”
         “爸,痒成什么样啊?要用钳子夹,我帮您挠挠吧。”
          东明摇摇头说:“不是皮肤痒,是肉里边,挠不到的。”
        “爸,是不是皮肤病?去医院看了吗?”
        “看了,一时半会儿好不了,没事的,你去睡觉吧。”
         翌日清晨,晨燕悄悄地告诉妈妈说:“妈,我爸用钳子夹他自己,别说是我讲的。”
         “我知道了,你去上学吧。”
         又到了深夜,爱兰佯装熟睡,时刻注意着东明的一举一动。东明以为爱兰没有察觉,便悄然无声地撩起被子下了床,从柜子里摸出钳子去了厕所。他不知,爱兰蹑手蹑脚地尾随其后。东明的疼痛神经被毒素侵蚀,没了感觉,取而代之的是奇痒。他褪下睡裤,用钳子夹起大腿内侧的肌肉,狠狠地用力地夹,青一块,紫一块,不但不疼,反而止痒。就在他毫不留意的时候,爱兰推开门,看到他还在手持钳子虐待自己,便大声叫道:“东明!你在干什么!”东明惊慌失措,急忙把钳子藏于背后,轻声细语地问:“兰兰,你怎么进来了?”爱兰伸出手说:“给我!把钳子给我!”东明乖乖地交出“武器”,爱兰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她稍作沉默后诙谐地问:“你的身体比铁块儿还硬吗?”
        “不是我不想跟你说,是不能跟你说。”
        “你这样折磨自己几天了?”
         “今天、昨天、前天……不疼,不折磨,真的。”
         “你不疼……我疼!”爱兰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接着说,“我——心疼!”
         东明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无言以对。爱兰委婉地说:“什么也别想,什么也别说,回屋睡觉吧。”
又是一天过去了,东明见到女儿便问:“你干吗要告诉妈妈!”晨燕避开爸爸犀利的眼神,稍加思索后回答:“爸,您应该听妈妈的。”说完,她转身上学去了。
        临睡前,东明和爱兰四目相对地站着。她手握钳子递给他,钳子还是那把钳子,她握着的是钳夹,递过去的是钳把。东明猜不出爱兰是何用意,是接呢,还是不接?倘若这是一道考题,东明交的肯定是白卷。就在他犹豫不定的时候,爱兰温柔地说:“拿着吧,夹的时候轻一点儿,别太用力。”
         当东明接过钳子,爱兰松开手的那一瞬间,他百感交集,无以言表,因为——钳子的夹头用医用胶布包扎得严严实实,看不出半丝铁质,冰冷的铁钳变成了娇柔的护士。也是在那一刻,世间万物仿佛都已消失不见,只留下两个人的身影。还有什么要想的?还有什么要说的?东明眼含热泪说了一句:“兰兰,你为我操碎了心,我只属于你!”
 
 
                           第二十九章 迷茫
 
 
                                       一

       东明与药物结缘之后,步入了亚健康的行列。他的身体不能热补,只能温补,否则的话血压便会升高,还容易出现炎症。汤药不喝了,改为中成药冲剂,降压药、滋补药、消炎药充斥着他的身体,让他饱受折磨,无形中平添许多烦恼,不只是身体上,还有心理上。他总觉得自己是在混日子,在消磨时光,想想每天所做的事,心中充满迷茫:人生意义何在?他开始为前途而焦虑,为命运而担忧。
       人生苦短,能有几回醉?每一个人都像是关在笼子里的困兽,向天怒吼!想要改变命运,谈何容易,东明写的小说草稿也只能是内心的独白,改变不了什么,有些东西不是灵感所能激发的,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把稿子留给女儿,兴许她会用得着,东明甘心情愿做女儿的垫脚石。
       爱兰深夜醒来,习惯性地伸手摸了摸,东明不在身边,台灯开着却不见人影。爱兰来到客厅他也不在,哦——原来他在阳台上。两个人再次并肩站着,穿的还是当年的情侣装睡衣。过了片刻,爱兰问他:“东明,你在想什么呢?”
       “我在想茉莉花,过了多少个年头,还有父母、兄弟,还有……”东明想说自己的梦想却没说,话锋一转开起玩笑来了,“兰兰,你说我掉了半颗门牙,是不是很难看?像啮齿动物。”
       “没关系呀!掉光了才好呢!我可以吻你的牙床!”
       “只要你不介意,我就不去管它。这两年来,我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许多,现在又开始脱发了。”
       “是你想得太多,即便真的老了,那也是我的伴儿,我发现自己也有几丝白头发。”爱兰接着问道,“东明,你说到底有没有来世?”出书/自费出书/个人出书/老人出书/出书流程/出书费用/出版/图书出版/出版图书/书籍出版/出版书籍/出版网
       “有,当然有!希望来世还会有你,你是我的知心爱人。”
        东明能够遇见爱兰也绝非偶然,定然是前世千百次地回眸才冥冥中注定今生的缘分,当他来的时候恰好她在等他,这是上天的恩赐与厚爱!他们应该感谢上天的眷顾。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他们尽力演好自己的角色,不介意有没有掌声,只要努力过了,就不后悔不懊恼,自己经历过的痛苦无需别人去体会。
      “我在想,假如有一个地方只属于我们俩,有着大片树林或者草地,没有围墙,只有花鸟。在花丛中,在林荫处,我们静静地坐在躺椅上,听着鸟儿从头顶飞过,看着远处桃花一片,是何等地惬意啊!”
“兰兰出口成章,你说的也是我想的。”东明感慨之余把爱兰紧紧地搂在怀里。
       爱兰和东明是夫妻、是朋友、是情侣、是恋人,两个人敞开心扉,无所不谈。 他们对人生感悟至深,在这个纷扰的尘世间,有时候,需要扪心自问:为何而来?每天都忙忙碌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最终还是赤裸裸而来,赤裸裸而去,害怕一无所有又害怕失去所有,与其让自己抑郁难眠,还不如顺其自然的好。人的一生,也就几十年光景,转眼即逝。什么都不想,是消极、是庸俗;想得太多,是奢望、是迷茫。
“兰兰,凭你的智慧,你的美貌,倘若不是因为我,可能会有另一番人生,比起现在要好上千百倍,我总觉得,是我连累了你。”
“我不许你这么说!”爱兰伸手捂上东明的嘴,“你我不分彼此,何来连累?若不是你,换了别人,生活上兴许会好上那么一点点,但那又能如何?我的爱情又从何寻找?看似风光无限的人,心里可能正在哭泣,属于别人的,我不想要,属于我的,别人也要不去。我需要一个平淡而又完整的人生,一个只属于我的爱情,我不想再经历破碎,不想再哭泣。”
“除了爱情,你就没有想过别的?花园别墅、金银首饰、绫罗绸缎之类的?”
物质的享受是有限的,一个人不便坐两张凳子睡两张床,吃得太饱也就吃不下山珍海味。爱兰对物质和名誉的追求没那么强烈,她不禁反问:“你觉得我需要吗?如果我真想要那些东西,今天晚上把我搂在怀里的可能就不是你了。”
“这倒也是,我应该把今天晚上你所说的话记录下来,值得珍藏。”
“记在心里,还是记在本子上?”
“刻在心里!”
爱兰暖暖地笑了。畅谈之余,东明提起了正事儿:“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想重新开始,像孙师傅那样。”
“你是感到超市太无聊了吧?”爱兰看着东明忧虑的眼神说道。
“我总觉得自己无用武之地。”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初,咱爸也想重新开始,苦于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就放弃了。”
“我很想尝试一下,倘若失败了,以后什么也不再想,否则的话——我不甘心啊!”
“这么说,你都想好了?打定主意了?”
东明没有回话,握着爱兰的手,面对面站着,探寻的目光在竭力争取爱兰的理解和支持。爱兰嘴角泛起一丝微笑说:“好吧,我跟咱爸好好说说,只要能让你心怀敞亮,就照你想的去做。”
杨老倌儿知道后表示应允,但也谆谆告诫:“年轻人想要闯一闯可以,但要考虑清楚了,成功了更好,倘若失败了,我们都不去怪谁。”

人生做事就像抛出的硬币,落下之前根本就无法知道是正面朝上还是背面朝上,东明不是在赌,他是有准备的。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东明沿着一条繁华的街道一路走去,途中看到有两家转让的饭店,凭着直觉,他把目标锁定在这两家。但凡转让的生意都是有原因的,要么是改行,要么是发展壮大,照不好的说是太过冷清,入不敷出了。为了证实是否生意清淡,他决定蹲点察看。
第一天,东明带着一个塑料凳,迎着朝阳坐在没人搭理的角落,翻看《骆驼祥子》,他为祥子而感到悲凉,庆幸自己是新时代的宠儿。他的目光时不时地投向街道东侧的餐馆,记下光临的人数。有顾客进店了,三个、五个……八个、十个……中午的时候越来越多,已经超过五十人了,等到饭时过后,才渐渐稀少下来。
此时,东明有些饥肠辘辘,想去买点吃的,又怕耽误了“工作”,于是便掏出两块饼干。正在他吃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喂,东明,你现在哪里?”
“哦,我在两栋房子的夹角处,很隐蔽的。”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我过来了,在工商银行前面。”
“那你往南走,我这就过去接你。”
他们已经离得很近了,东明没走几步就看见爱兰的身影。她手里拎着餐盒,看到东明在频频招手。他快步迎上前去,接过餐盒说:“又让你费心了,我们去公交站点的凳子上坐会儿吧。”他们走过去,坐在长凳上,爱兰说:“趁热吃吧。”东明一边吃着热腾腾的炒面,一边指了指街道的对面:“看到了吗?就是那家——香满园快餐店。”
“怎么样?客流量如何?”
“还行吧,这会儿饭时已过,零零星星会有几个,就忽略不计了,你来的时候,百人过半。”
“这只是保本儿的人数,过了五六十人才能盈利。”
“那就看晚上了,我吃得饱饱的,你等一会儿回去,就别再过来了,在家等我。”
东明吃过炒面,喝瓶绿茶,回到原处,继续他的蹲守,全然忘了这是在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做着平凡的事。爱兰回到家中,带着期盼,耐心而又焦急地等待着。
晚上的客人没有中午那样集中,从下午四五点一直到夜里八九点还没完没了,也差不多该收工了。算算一天的总人数,已经过百,该回去了,不能让爱兰等得太久。于是,东明扭扭屁股直直腰,夹起凳子,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昏黄的街灯照见他淡淡的身影,鳞次栉比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熙熙攘攘的车辆带走他暂时的孤单,车灯的光线忽明忽暗,忽远忽近。他知道家人都在等着,于是乎,便加快了脚步。当他站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有按响门铃,迟疑了片刻,自己掏出钥匙开了门。轻轻地推开门,却发现屋里黑咕隆咚一片寂静,一丝透心凉油然而生,这也只能怪自己回来得太晚。正在东明郁闷的时候,下一秒的情景让他惊喜,为之一振!
所有的灯光瞬间点亮,女儿手捧一束茉莉花为爸爸献上:“爸爸,今天是您的生日,祝您生日快乐!”爱兰为他点上生日蜡烛,爸妈和晨亮笑脸相迎,东明此刻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把生日给忘了。他接过茉莉花,走到爱兰身边,感到无地自容,惭愧地说:“让你们久等了,我还真是把这事儿给忘了。”爱兰说:“不是忘了,是你根本就没记住过,对于你来说,哪年过生日都是一个惊喜!”
东明心中升起一股暖流,微笑着吹灭蜡烛,许下心愿。不一样的年轮一样的歌声,曾经的年少轻狂都已渐行远去,岁月留下的痕迹不只是这歌声这烛光所能展现的,更多的是见过世故的迷茫,还有身上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交替的折磨,但在这美妙的晚上,那些虚无缥缈的感觉都被这缕缕暖意所包裹所融化。幸福取代了灾难,快乐取代了忧愁,阳光取代了阴霾,希望取代了失落,满足取代了奢侈……所谓的“阖家欢乐”尽在这一幕,犹如严冬里的一条毛毯把东明裹了起来。
这天夜里,东明很晚才睡,没有与爱兰畅聊,唯恐说了沉重的现实的话题。他抑制着让自己平静下来,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爱兰问道:“西边那家还要去察看吗?”
“我想就算了吧,那是一家早餐店,每天两三点就要起床,我去香满园快餐店找老板谈谈。”
上午,东明去了那家餐馆,与老板面对面地洽谈:“老板贵姓?是哪里人?”
“我,免贵姓吴,老家四川。”
“这么说,吴老板是做川菜的高手了。”
“过奖了,也就一般般,都是家常菜,没有太大讲究。”
“你说——要是在店里顺带做一些涮锅、面食之类会怎么样?”
“哦哟,这个不好说,试了才知道,客人很挑剔的。”
“也没关系,那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具体要做也是我自己的事。我虽然也做过厨师,但我还是想跟你学一学川菜,能带我几天吗?”
“这个当然没问题,我要不是想着回老家发展,还真舍不得转让出去呢,别看这小小的饭店,摸爬滚打到如今也不容易啊!”
“我能体会到,我以前也是开饭店的,既然没有大的问题,我们就落实一下具体的价格吧。”
“一听就知道兄弟是个爽快人,本来是想打六折的,就冲你的个性,所有用具也都旧了,一律半价,再加上三个月房租,大概也就三万多元钱。回头我再细算一下,你我明天做最后决定,兄弟怎么称呼?”
“叫我小张吧,那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再来。”
回到家里,东明把情况说了,大家一致赞同。只是不知道那些挑剔的客人挑剔到什么程度,让人难以预测。
等东明再次来到快餐店时,吴老板已经核算得清清楚楚,条条件件详列纸上。他呈给东明说:“所有的东西,所有的钱数都写在这上面,请你过目,若有疑问,可以重新商量。”东明仔细看了一遍,确实是按半价算的,也没什么好顾虑的,便斩钉截铁地说:“行!三万五就三万五!”
“那你什么时候接手啊?”
“吴老板想什么时候撤呢?”
“你什么时候接手,我就什么时候撤!”
两个人一拍即合,东明果断地说:“那我明天后天过来练练,两天后接手怎样?”
“好嘞!没问题!”
事情都已办妥,东明凭着以往的经验,学做几个川菜当然不在话下。头一天,东明一边打下手一边观摩。第二天,东明亲自掌勺,那阵势毫不逊色于吴老板,口味也如出一辙,令人叹服,吴老板竖起了大拇指。临走的时候,东明问吴老板:“你是想拿现金呢,还是转账?”吴老板笑了笑说:“转账吧,我记个账号给你。”
等东明把钱转给吴老板后,便正式接管了快餐店,小超市暂停营业。爱兰和东明共进共退,准备好了开启新的一天。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没有声张,没有鞭炮,没有花篮,除了换人,一切照旧。
天刚亮,东明就去了农贸市场,买回一天所需的蔬菜。从择菜、洗菜到切菜、配菜,这一系列的杂活儿,东明手脚麻利,一人搞定。爱兰把桌椅板凳擦拭干净,锅碗瓢盆摆放整齐,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等着顾客光临了。临近中午,饭时已到,儿子过来帮忙。开始有客人陆续到来,东明戴上厨师帽,打开煤气灶,拿起炒菜锅,倒入色拉油,烹饪顾客所点的菜肴。
“吴老板,来一份水煮肉片和一份麻婆豆腐!”有人进门直呼,听起来应该是老顾客。
东明迟疑了片刻,不能冒名顶替地把菜做了,要以诚相待,便走出厨房向客人介绍说:“欢迎两位光临!我姓张,刚刚接下了这家餐馆,我会做出你们想要的口味,还望多多指点。”兄弟俩看看眼前的厨师,再看看身边的服务员,这才知道叫错人了。叫菜的那位毫不介意地说:“没关系,炒出你独特的风味,换了和尚换不了庙。”他的话虽然不大悦耳,但很实在。
到香满园快餐店吃饭的常客居多,一来二去大家都知道了——换老板了,换人了。这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得到了见证,出现了始料未及的状况——有很多老顾客不再回头。他们是吃惯了川味儿的,嘴上说着客气的话,心里却惦记着吴老板,真真正正的四川人。也许顾客并非认人不认菜,不喜欢东明的独特风味,但在他们看来,东明永远是川外的新手。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东明只得新增几个炖锅菜和几样面食。其中有一道排骨炖山药,是东明自创的,炖起来容易,可剥山药皮就没那么轻松了,倘若皮肤过敏,沾上山药的黏液便会突发奇痒。还好,东明没有过敏,拿起剥皮刀唰、唰、唰三两下就把十几根山药刨好了。排骨炖山药是一道滋补的好药膳,一经推出,就卖了十几份儿,但对于整个营业额来说,还是于事无补。
开店做生意都有风险,老根据地依然是他们强大的后盾。东明总是抢先把活儿做好,除了厨房里的,还要刷盘子洗碗。一天早上,他买菜回来,看到爱兰两手缩进袖套里,还时不时地相互揉搓。
“兰兰,你干吗缩着手?”东明问。
“我……我没事。”
“没事?给我看看!”东明拉过她的手,翻开袖套,惊奇的发现她手背泛红,还有抓过的痕迹。他恳切地说:“还说没事,你趁我去买菜的时候剥山药了吧,你皮肤过敏,不行的。我跟你说过,你只要给客人端端菜收收钱就行,其他的我来做,你要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我情愿不开这饭店。”
“我是看你忙,就……”
“好了,别说了,蘸点醋吧,以后可别这样了。”
东明拿出一张餐巾纸沾上醋,轻轻地敷在爱兰的手背上,此刻的温存不言而喻。
过了两个月,快餐店的情况还是不容乐观。东明忧心忡忡,再加上胸闷的折磨,一度失眠。爱兰醒来陪他坐着,关怀地问:“你又在想饭店的事了?”
“我能不想吗?我一心想着怎么做好,很可惜,那些挑剔的客人不认可。我现在才明白吴老板话里的玄机,但没想到会挑剔到这种地步,难道就像兰州拉面一样,只有兰州人才可以做吗?兰兰,你说该怎么办?”
“别想太多了,给自己增添无谓的烦恼,事事难料,这是我们家的事,不要一个人扛着。反正,我们投入不多,房租马上就到期了,转出去吧,安心地做好超市。”
“就这样转出去?”东明心绪不宁地问。他确实有些不甘心,是自己心血来潮没事找事,结果却大失所望,自己挖坑往里跳。
“不这样转出去还能怎样?敲锣打鼓张灯结彩?不就是接手转手嘛!这对于我来说根本就不是事儿,只当了却你一桩心事。以后每日每夜想着我就行了,有吃有住还有老婆陪着,谁不羡慕!”
“照你这么说,我不就成了你养的小白脸儿了么?我还算是男人吗?你看看我的牙,什么时候吻我的牙床?”东明咧开嘴龇着牙嬉笑道。
“等你的牙全都掉光了,我的小男人!”爱兰说着把东明按在床边。
爱兰和东明向爸妈说了饭店的情况后,杨老倌儿哈哈一笑说:“这算什么,小肥牛涮锅店我都转让出去了,区区一个快餐店何足挂齿,就像是买了一部手机,不好了再卖,亏就亏一点。看你们俩忙里忙外的,还没有超市挣得多,不划算呀!况且,我年纪大了,也想退下来安享晚年喽。”
听了杨老倌儿所言,东明的心情宽慰了许多。短短两三个月,刚刚接手的快餐店又转让了出去,事情快得像是做了一个梦。

岁月已去,揽尽风雨苦亦甜;星光不再,聆听长夜读无眠。太阳东升西落是一天,绕它一周是一年,抬望眼,空际一片,捉不住时光溜过指缝间。
夜里,东明坐在灯下,写着他那没有始终的小说草稿,倘若没有故事,便不知道写什么。东明没有忘记自己的梦想,不会因为困难和挫折让梦想消亡。他的文笔还不能把小说写得像散文那样优美,只能从现实生活和经历中去拾取点点滴滴的片断,苦思冥想地写成文字。花开花落,枯叶纷纷,道不尽人间沧桑,岁月短暂而悠长。写到哪里?该写哪里?漫无头绪,从离开小镇四处奔波起,到遇见星儿,遇见浪仔,遇见爱兰,遇见爷爷、奶奶,然后结婚,然后……身体的衰弱,生意的失败,哦——不!男儿何以言败!东明想着琢磨着:善良的人来到这世上不应该只是受罪,不应该经历太多的苦难,坎坷和不幸不应该只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让神灵来分化,让人们来分担。他想用“上帝视角”去编织故事,让笔下的每一个人物经历一些苦难之后都有一个美好的结果。即便想到此,他还是心烦意乱无从下笔。思想可以填满心中的空虚,然而思想的过程却带有一点点苦痛, 想得累了就让小动作代替思想——他揉了揉眼角,捏了捏鼻子。
爱兰尚未睡去,东明悠然说道:“兰兰,明天静安寺有庙会,我想去一趟。”
“去吧,是你经历的心路历程太多了,想得复杂了,一时半会儿静不下来,去找回属于你的那份纯真,让自己静一静。”
静安寺在郊区,东明乘坐首班车赶到时还是清晨。天边飘着粉红色的云霞,预示着——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已有三三两两的善男信女登上石阶去往庙中,那石阶蜿蜒曲折地盘绕在山路上,抬头望去,在寺庙的斜对面有一处瞭望台。 东明来此不为上香也不为参拜, 只想借着佛光找一处可以清空心境重塑自我的地方, 就是那儿——瞭望台!他想要的地方!东明一步一个台阶地登上瞭望台,这是一个不大的亭子,圆圆的石凳圆圆的石桌。屹立亭台,放眼望去,漫山遍野郁郁葱葱,奇形怪石隐隐约约。清风吹过,仿佛可以去那树梢,伸手掠一片叶子,抛向空中,让它随风而去。闭上眼,仔细聆听山林的波动,吟诵古人的诗句:“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东明在亭子里整整待了一天,他给自己的过去打上标点符号,有顿号有逗号,有叹号有问号,没有句号没有省略号。吹不散抹不去人生旅途的艰辛,风尘仆仆地走过一程又一程。朝花夕拾,不去捡回那片片忧伤,只愿幸福时光,围绕身旁。东明脱下沾满尘埃的外衣,搭上末班车回家去了。
到中转站的时候,东明感觉想要呕吐,此时再吃晕车药为时已晚。他只好下车,从大街走到小巷,漫步于人群之中。此时,已是傍晚,在一条街的拐角处,他看到一个叫卖花生的小姑娘。她提着一篮花生叫喊着:“花生,煮花生,五元一袋。”每到一个店面前,她都会站立片刻,经过人多的地方,就会提高音量多喊几声。东明有些嘴馋,想买一袋,品尝一下煮出来的乡村味道,于是便走上前去。小姑娘看起来有些瘦弱,衣服宽大,很不合体,仿佛能折射出星儿流浪时的影子。
“给我一袋花生,不!拿两袋吧,刚好十元,省得找了。”东明看她楚楚可怜,心生怜悯地说。
东明拿着花生,端详着女孩,看她眼神中透着一丝喜悦,便问:“你多大了?没上学吗?”小姑娘回答说:“没多大,我上二年级,早就放学了。”
“哦,叔叔把这事儿给忘了,现在是傍晚。”东明说着拍了拍额头。他稍稍思索后问道:“嗯——你能带我去你住的地方吗?”小女孩儿盯着东明默视了片刻说:“那你要把花生全都买了。”
“行啊,你还是个生意精!那好,叔叔就全部买下来了!”东明笑了笑并付了钱。
东明提起篮子,看里面有五袋花生,便对小女孩儿说:“我把篮子也买下来,你看行吗?”她停下脚步,夺过篮子,把花生拿出来递给东明说:“花生是你的,篮子不能卖,我明天卖花生还要用呢!”东明又笑了:“叔叔跟你开玩笑呢,别这么认真。你看,我拿这么多花生不方便,先借你的篮子用一下,等到了你家里,给我找个大一点儿的袋子装起来行吗?”
“那好吧,放进去吧。”小女孩儿这才放下戒心。
“你每天都卖花生,学校作业怎么办?”
“早上早点起来就行了。”
“你能起得来吗?”
“我爸爸会学鸟叫,他叽叽喳喳一叫,我就起来了。”
东明会心地笑了,跟随小女孩儿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经意间路过了他人生中最值得庆贺的地方——与爱兰第一次碰面的那条街道,是那样的熟悉,带着浓浓的诗一般的韵味。东明停下脚步,凝视着悠长的街道,陷入了沉思。
“叔叔,你怎么不走了?”
“哦,我知道了。”东明这才回过神儿来。
他们又走了二十多分钟,拐进了一条小巷,在两间破旧的瓦房前停了下来。门缝宽得可以钻进一头牛,玻璃窗变成了塑料膜窗,这就是小女孩儿和爸妈租住的小屋。
“妈妈,我回来了,花生卖完了!”她欢呼雀跃地喊着跑进屋里,“是这位叔叔全都买了。”
“嫂子好,你们住的地方挺偏僻的,大哥没在家吗?”东明向小女孩儿的妈妈打招呼。
“热闹的地方,房租太贵了,租不起呀!她爸爸卖烤红薯,马上就回来了。”
“这倒也是,看你们做小生意也不容易,能省就省。”
“这位兄弟有什么事吗?”
“我呀,没事,我就是…… 我一个人在街上溜达,碰到你家女儿,然后就……等大哥回来了,聊两句就走。”东明支支吾吾地回答。
过了一会儿,小女孩儿的爸爸回来了。他把三轮车停在门口,擦了一把汗,烤炉里冒出青烟,烤箱内散发着浓浓的香气。他进门儿看见东明便问:“家里来客人了?早知道我早点儿回来!”东明看着眼前这位大哥老实本分的样子说:“我就是想过来看看,是过客!”
“来到家里就是客!”大哥热情地说。
嫂子已经准备好晚饭,三大碗一小碗酱汁面。她说:“今天就在我家吃饭吧。”
“那我就不客气啦。”
大哥实诚地说:“客气啥,我这地方很少有人来,看兄弟就是做大生意的,你能来,就是看得起我。你把花生全买了,说明你是好心人,我知道你吃不了那么多。你要是不嫌弃,吃过晚饭,就住在我家吧。我猜你是跟老婆吵架了吧?出来散散心,找个人说说也好,有什么事,千万不要憋在心里。”
“大哥,我……其实…… ”东明本想解释,却又话锋一转,脸上挂满微笑随话随说,“大哥说得对,我就是出来散散心,看你靠卖红薯维持生计,还能过得如此幸福,那我还有什么好想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唉!想开了就好,知足常乐嘛!像我这样的粗人,还能有什么?一间屋子一张床,一个女人睡一旁,一儿一女就是好,三餐吃饱不发慌。哈哈……我这顺口溜儿挂在嘴边十几年了,再不说出来遛遛,恐怕就要忘喽……我呀,就是小人物,做些小事情,那些大事就让有知识的、有钱的、有地位的人去做吧,我呀,哈哈……就是大人物脚底下荡起的尘土。”他说着笑着。
东明听后一言不发,那笑里藏有多大的心酸,也只有他能体会到了。他想着:面前的大哥年轻时定然胸怀大志,可到头来……是他努力不够吗?努力了就一定会有好的结果吗?当努力成为后悔的解药时,也只能这样了。若不是遇到爱兰,东明现在又会怎样?眼前的大哥就是影子。
“你家就一个女儿吗?”东明问道。
“不,还有个儿子,学没上成,出去打工了,找好了对象,正准备着结婚呢!”
“喔,那好啊!等你儿子结婚了,也就完成了一桩心事。大哥,像你卖烤红薯,一天能卖多少?”
“这个,不好说,有时多,有时少,总起来说还行吧,生活开支,女儿上学,够用!”
“大哥,天色已晚,我该回去了。”
临行前,东明又买了两个烤红薯。他折返回到与爱兰相遇的那条街,徘徊中给爱兰发了信息:“亲爱的,你知道我在哪里吗?第一次看到你流泪的脸庞,那种美无与伦比。不用等我,早点休息,我要很晚才能回去。”他打开手机音乐,重复播放着小提琴《茉莉花》乐曲……
爱兰看到信息,没有回复,也没有打电话,清楚地知道他在哪里。
“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这夜,如诗如醉!就在东明来回踱步,回味无穷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还是当年那条长裙,还是当年那顶花帽,还像当年那样婀娜多姿,岁月已去但容颜依旧,时光冲刷不掉记忆中的模样,一切仿佛并未改变——还是当年的她!
走到东明面前,爱兰温柔而又感慨地说:“跟我回家吧,此生——只为遇见你!”东明默然无语,一把抱她在怀里,嘴唇在颤抖,眼泪早已喷涌而出。

午夜过后,东明一觉醒来就再也睡不着。在他的影响下,爱兰醒来总是陪着坐一会儿。东明说:“兰兰,前两天我在书店看到一本书,其中有一节谈到知识改命运的话题,我很赞赏。”爱兰抚摩着他的鬓角说:“白头发越来越多了,你的身体——你的命运需要改变吗?”
“哦,兰兰,千万别想偏了,此生有你,我别无所求!我只是想要摘掉文盲的帽子。”
爱兰面带微笑,握紧他的手说:“我知道,我是你的全部,你若真想学习,我支持你,我只是担心你的身体,怕你支撑不住,学习比做生意还要难。”
“没关系,慢慢来,”东明也有些顾虑,“我看一会儿书就觉得两眼昏花,要闭目养神稍事休息。可我觉得,我的人生观念应当有所改变,做生意不成功就等于失败,学习就不一样了,知识钻进我的脑袋,别人是挖不去的。知识永远无法继承和转让,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得到,对于我自己来说,得到了充实,不管用得着用不着,都不无裨益。”
“好啊,在你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做你想做的事,不要给自己压力,不求成功,只为了享受那样一个过程。”
“你说得对,我会放松自己的,当然了,我也不是茫无目的,我是想把小说草稿写完,现在已经过半了,总觉得欠缺太多,有时候为了一段文字,绞尽脑汁想不出来,极度失落时,就想把稿子烧掉,不再去写。有的人是掌握了丰富的词汇不知道写什么,而我是知道写什么却写不好。”
“没关系,至少我喜欢呀!你可千万别发疯,把稿子烧了,那可是你的心血,既然有了开始就要坚持下去。不知道写什么是一种悲哀,而写不好只是一种苦恼。”
“这么说,我还稍稍好了一点。”
“写吧,用知识武装自己,学以致用,我相信,你会很好地把它写完。”
随后的两天,东明给自己制定了三步学习计划:首先通读词典,这是必须的;然后学习一下语法,练习遣词造句的能力,免得犯低级的错误;最后再深入地学习写作修辞,这是重中之重。
东明的思维活跃,可记忆力却赶不上一个孩童,成千上万的字词,要想记下来,谈何容易。他打开《现代汉语词典》,从头至尾,每一页每一个字都认真筛选。不常用的生僻字叉掉,已经熟练掌握的字词圈掉,剩下的就是用得着记不牢的,这样便减轻了学习的负担,但依然是一个艰巨的工程。东明俨然蚂蚁啃骨头一般一点一点地去啃,犹如挤牛奶一般一滴一滴地挤出时间。坐得困了,眼皮打架,昏昏欲睡,用不着头悬梁锥刺骨,趴在词典上打个盹儿,接着再学。两三个月过去了,厚厚的词典已经圈点完毕,可真正记住的却寥寥无几,要想个特殊的办法,毕竟是过了精力的旺盛期,错过了学习的美好年华。
在爱兰的手机里储存着晨燕年幼时咿咿呀呀学话的声音,偶尔会放出来听听。一天夜里,正在东明犯困的时候,爱兰放出录音给他提提神。他一边听着一边浏览词汇,不是一心二用,而是稍稍放松,正巧念到“耳熟能详”。东明的眼神不由自主地停留在这个词语上,并低声念着:“耳熟能详、耳熟能详……”念着无心,听着有意,也许是冥冥中思维的碰撞吧。爱兰兴奋不已地说:“对!耳熟能详!你为何不用录音?”
“录音?”东明恍然大悟,“有了!就用录音!”爱兰释然地说:“一遍一遍地去听,几十遍几百遍地去听,不信记不住!”
录音,那需要一个极其僻静的环境,也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行。等到大家都睡了,东明拿出词典和手机。开始录音了,却又顾虑重重,在卧室里怕吵到爱兰,在客厅里怕吵到爸妈,虽然爱兰不介意,儿女无须顾及,但还是心有屏障难以突破。他低声细语地念了几页,录好后放出来听听,声音太小效果不佳。可他张大了嘴巴,鼓足了底气还是上不去音量,这是心理的障碍,总觉得身边有人竖起耳朵在听——他喉咙里发出的怪异的声音。第一次尝试,第二次失败,第三次放弃。不行!不能放弃!东明需要的不是夜深人静,而是无人无声,到哪里去呢?他开始四处寻觅。
清晨,东明迎着朝霞走出小区,来到一处尚未完工的别墅式建筑前,大概有十几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就剩下一座座古堡式的空壳躺在那里。听说是老板跑了,就被政府圈起来查封了,院内有些空地,会有附近上了年纪的老人种上一些蔬菜。他们是怎么进去的呢?东明带着疑问绕着庄园转了一圈,终于发现了破绽:有一节围墙不是墙,而是铁皮板。那铁板已被勤劳的人撬开,没人过问这些闲事,就由得他们进进出出种植蔬菜。东明早就知道这里有停工的建筑,是特意前来,那空空的毛坯房就是他想要的无人无声之处。
东明从破洞钻进院内,绕过周边的楼房,寻觅到居中的那一栋。他跳过散乱的碎砖,来到一楼,除了长短不齐的几十根木棍之外,别无他物。他登上二楼,相比之下干净了许多,水泥墙水泥地,宽敞的客厅,露天的阳台。他走进挡风的厨房间,悄然无声,是个录音的好地方,于是便决定在此录音。
第二天,东明拿着词典带着装备,再次来到那间厨房。他坐在矮凳上,翻开词典放在高凳上,打开手机录音置于词典旁。准备就绪后,他一口气念了两个小时,已经口干舌燥,只好暂且结束。这才录了三分之一,他放出刚刚录完的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字正腔圆铿锵有力,要的就是这效果,就是这感觉。一本词典要分三次录完,东明留下凳子带上词典回家去了。
晚上,爱兰迫切地想要听听,于是便问:“怎么样?还行吧?”
“行,很清静,录了两个小时。”
“那赶快放出来听听!”
东明拿出手机放出录音,爱兰仔细地听了一会儿,竖起大拇指说:“很好嘛!发音很准,这样就好了,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带上耳机去听。”
得到爱兰的肯定,东明信心十足地第二次去录音。当他走在杂草丛中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一条蛇在爬行,不知是否有毒,他拔腿就跑。那蛇有一米多长,拇指般粗细,淡青色,倘若是毒蛇,最好不要惹它。这让东明想起了十六岁那年在山林中的遭遇,如今回想,仍是心有余悸。他退回到围墙边没有杂草的地方,捡起一根木棍武装起来,去往那栋楼房,没有别的道儿可走。过了十来分钟后,他手持木棍,谨小慎微地再次走进杂草丛。他用棍子拨开杂草,像是在寻找绣花针,探寻不到突如其来的危险,那蛇定是爬远了。东明这才安全地走过草丛,来到楼下。东明丢开手中的木棍,缓步登上二楼,走进厨房间,摆开阵势,接着昨天的那一页念诵着。过了半个小时,远处传来了割草机的轰鸣声,这杂音肯定是要被录进去的,无奈之下只好暂停。他走到阳台上,可以看到对面公园里正有园丁在修剪草坪,割草机的嘟嘟声阵阵传来。东明预习着功课,耐心地等待着。又过了个把小时,那声响终于停了,他们正在收工。东明这才得以继续录音,录完两个小时已是中午,该回去了。
就在围墙边,迎面走过来一位大叔,东明没有回避,各走各的路。那位大叔背着锄头与东明擦肩而过后,扭转身问道:“年轻人,你也是来种菜的?怎么没见过你?不带锄头拿本书,你这是……”
“大叔,我不是来种菜的,我就是想找个清静的地方看会儿书。”
“喜欢看书,喜欢清静,这很好啊!不像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
“大叔可以在家歇着,也不差这几棵蔬菜。”
“说是这么说,就是闲不住啊!”
大叔说的也是实情,像他们这样的过来人,只要看到巴掌大的一块空地,就会种上蔬菜。每天清晨,来到自己的庄园,松松土、浇浇水、施施肥,活动活动筋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看着绿色的叶片一天天长大,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微笑挂满了沧桑的脸庞。
这天夜里,爱兰听了一段录音后说:“明天带我去你的别墅看看。”
“你还是别去了吧,那就是一座空壳,还要钻过一个破洞。”
“正是这样才好玩嘛!”
第三次录音,也是最后一次录音,爱兰跟着去了。当他们来到破洞前时,东明发现洞口变大了许多,他猜测是那位大叔的功劳。为了方便东明的进出,大叔把本已破了的铁皮撬开更大的口子,可见他是个热心肠,此时已是下午,不会碰到他了。东明先钻进去,然后拉着爱兰的手,引导她也小心地钻了进去。他一只手握着木棍,一只手拉着爱兰不松开,仿佛去往一座碉堡。他们走过杂草丛,跳过砖砾,再一次来到那栋楼下。拉着的手早已焐热,东明潜意识里还是不能松开。他稍作停留后说:“跟我上楼吧。”幽深的房子里光线暗淡,两个人一步一个台阶地登上二楼,东明这才松开手。爱兰站在宽敞的客厅里环顾四周,那冰凉的水泥房似乎因为她的到来慢慢变着:四壁贴上了暖暖的墙纸,脚下铺上了木质地板,屋顶挂上了七彩的灯饰,透过阳台的玻璃窗,可以望见公园的风景。在这极其幽静的房子里,东明面对着爱兰说:“要是这房子装修好了,我们就把它买下来。”
“不用买,我已经感受到了,领略一番,想象一番,足矣!你准备录音吧,就当我不在,我不会出声干扰你的。”说过,爱兰站到了阳台上。东明翻开词典打开录音,念诵着:“恕,宽恕……耍,耍赖……率,草率……”
没多大一会儿,阳台外传来了哀凄的鸟鸣。
“东明,你快过来,过来看看!”爱兰叫道。
东明站起身快步走了过去,只见一只洁白的大鸟拍打着翅膀落在室内墙角。它红红的面部,尖尖的喙,长长的脖子,细细的腿,看起来像丹顶鹤,但又不确定。在这城市里,极少有这种鸟在外飞行,只见大鸟耷拉着左边翅膀,一扭一扭地靠着墙边走动,想要躲避。
“兰兰,看样子,它的翅膀受伤了。”东明说完想要慢慢靠近,可那只鸟却迅速地闪开了。
“让我来!”爱兰说道。只见她闭上双眼,舞动着臂膀,做出飞翔的样子,飘飘然,犹如天使,好似仙女。那只鸟神奇般地静了下来,这让东明难以置信。他顿时想起年少时带着星儿在流浪的路上,曾是孩童的星儿在花丛中徒手捉蝴蝶的情景。若说星儿徒手捉蝴蝶是身入“画”境,那爱兰此举就是身入“仙”境了。爱兰嗅着鸟的气息缓步走了过去,伸出手,用手指轻轻地触碰它纤滑的羽毛。那只鸟没有躲开,在它的瞳仁中爱兰化身成了一只美丽的白鹤。爱兰睁开眼睛把它抱了起来,像是抱着自己刚刚满月的孩子,看它凄切地叫了两声便柔弱地躺在怀里一动不动了。东明走过去翻开它的翅膀,仔细地查看,像是被铁丝刮到了。他说:“兰兰,你抱着这只鸟先回去,我在这儿录音,等录完了我再回去。”爱兰说:“我看也只能这样了。”
两个人走到围墙边,爱兰钻了出去。东明把受伤的鸟递给她,等她走远了,才折返回去继续录音。
就在录音的时候,不远处又有鸟儿传来了清脆的鸣叫,这可不是什么噪音,比起割草机的轰鸣声,堪称伴乐,非常悦耳。东明没有停歇,一口气念完了剩下的所有字词。
爱兰没有去超市,一直抱着那只鸟儿安抚它。等东明回到家里,她说:“我已经查过图片了,这应该是一只白鹤,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去拿一些消炎药粉给它涂上,管不管用,先试一下再说。”东明准备好了以后,翻开它的羽毛,用湿棉签擦去凝结的血迹,然后揞上药粉,等伤口痊愈了再放归大自然。
“兰兰,你在家等着,我去花鸟市场买点鸟食回来。”东明说道。
从家里到花鸟市场有一段路程,东明乘公交车前往。路上,他寻思着白鹤的来历:是从动物园飞出来的,还是野外的?在四处寻找失散的伴侣吗?这可不像麻雀随处可见,东明是生平第一次抚摩到珍稀鸟类。爱兰也是第一次抱它在怀里,比起在动物园远远的观赏,让人觉得格外亲切。
晚上,一家人围着那只白鹤,看它吃了一点食料,在客厅里闲逛,虽然没那么恐惧,但还是有些怯生生。晨燕连连赞赏:“好漂亮啊!好美啊!”杨老倌儿观赏之余突然想到了昨天看的报纸,惊喜地说:“我昨天在报纸上看到,说动物园丢了一只白鹤。”他急忙回屋找到那张报纸,对照图片,果真如此,真让人兴奋!没想到白鹤来到了自己家中,大家商量好了,次日便与动物园取得了联系。这下可热闹了,园长带着饲养员来到家中,找回他们丢失三天的白鹤,还把绣着“爱心天使”的锦旗献上。若说爱心,大家都有,若说天使,唯独爱兰,她获此称号当之无愧!动物园不比大自然的广阔无限,但至少还有同伴,大家最终还是恋恋不舍地与白鹤告别,让它回到人们为它搭建的家中。
碰上白鹤是偶然是巧合,送走白鹤当然不舍。生活仍在继续,东明的学习也从未停止,只要有空,他便会戴上耳机,放出录音,听着自己念诵的字词。别人不知,还以为他在听流行歌曲呢。两个月后,东明开始系统地归类总结语法知识和写作修辞,相比字词就没那么繁多了,也是容易掌握的,但能否学以致用,就看他的悟性了。
 
 
第三十章 恋爱和友谊
 
 

每逢晨燕生日,东明都会给她写一封家书,至于所写内容,晨燕一直视为隐私,收藏在一个粉红色的盒子里。从八岁那年算起,已经有八封了,第九封家书——她十六岁生日那天——爸爸亲手递给了她。那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不仅仅是因为生日,更重要的是下一个生日,晨燕只能和同学们一起过了。那天下午,晨燕请了假,从学校赶回家里,除了两个要好的朋友之外,就是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哥哥了。
晚上,荧光灯下闪耀着十六支蜡烛,在《祝你生日快乐》的歌声里,闪闪烛光映照出晨燕美丽的脸庞。十六岁的花季,十六岁的她,已经出落得秀雅端庄而又楚楚动人,是校花更是班花。在妈妈潜移默化地影响下,她不折不扣地秉承了妈妈的个性。
等晨燕吹灭蜡烛许完愿,做了一个很特殊的决定:想把家书念给大家听。她没有直截了当地这么做,还是请示了爸爸:“爸,我可以把这封信念出来吗?”东明看了看女儿,深切地说:“你说了算。”
晨燕瞧了瞧大家期待的眼神,缓缓地打开信封。那是一封不需要邮递的家书,是爸爸用妈妈送给他的金色钢笔写出来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饱含深情:
 
晨燕,我亲爱的女儿:
不知不觉,十六个年头过去了,你长大了,懂事了,就要离开爸爸、妈妈去往遥远的城市。爸爸舍不得让你离开,可为了你的前途你的学业,就放心地去吧,学出好成绩,爸爸、妈妈在家里为你鼓掌为你喝彩!
记着,爸爸的世界很小,小得只有你和你的妈妈,还有你的哥哥;爸爸的世界又很大,大得你们可以代表所有的一切。
爸爸一直有个心愿:这几年,我点点滴滴零零星星地根据自己的经历写了二十万字的小说草稿,希望你能改写一下,爸爸想做你小说里的主人公。可你却不太喜欢文学,想研究动物,爸爸只好把小说封存。没关系,做你想做的事,只要你觉得好就行,自己的前途自己的命运自己主宰,爸爸默默地为你加油!
 
念完家书,晨燕的脸颊已挂满泪水。她抹去泪滴,深吸一口气说:“爸,您写小说的事,妈妈早就告诉我了,只是您还不知道而已,您的愿望我也知道。可您知道吗?我已经报考了北京大学中文系,准备学文学专业。”听了女儿的话,东明的泪不是挂在脸上,而是流到心里。就在这时,爱兰从卧室拿出尚未写完的小说草稿,那是装在一个盒子里的。晨燕从妈妈手中接过盒子问道:“爸,您可以把这个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吗?”东明默默地点了点头。
“爸,您就放心吧,我会走到哪里带到哪里,我一定会把它改写好。”
那是一个长方形木盒子,是东明找人特意定制的,大小刚好可以装下一本书,带有一把小锁,仿佛锁进了东明坎坷的经历,沉甸甸的。
半年后,晨燕如愿地走进了北京大学,就读中文系,开始深入地钻研文学。学习之余,她把全部精力投入到那个带锁的木盒子里,畅游在爸爸所编织的世界中。那里面不仅有爸妈,还有自己,还有很多曾听爸爸讲过的事,总能折射出生活过的轨迹。看到动情处会潸然泪下,看到有趣处会暗自发笑,她的情感已经能够融入其中,去感悟、去体会。
由于东明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小说难免有许多漏洞和谬误,但能够像他这样写出人生经历的又有几人?他是一个文盲,走进中学大门不久,学业就结束了。他全凭着对生活的至深感悟,写出了这篇草稿。晨燕在改写的时候,不仅在篇章布局和故事情节上下功夫,甚至精细到每一个字词每一个标点符号。她在想:等小说改好,能不能出版,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自己和爸爸已经领略了这样一个过程,那是一本写给自己愉悦自己的书,这样已经够了,还要别的吗?
三个月后,晨燕熟悉了学校,熟悉了周边环境,便与同班同学小娜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两个人性情相投,又有着一样的兴趣爱好,没多久便成了闺蜜,晨燕亲切地叫她小娜姐。她们每天都是骑单车去学校,照她们自己的话说——“可以锻炼身体。”
朝阳透过玻璃窗映照在书桌上,晨燕和小娜吃过早饭,整理好书籍就出发了。一路上,她们总觉得有人尾随,很长时间了,一天比一天拉得近。
“小娜姐,后面有个男的跟着我们。”
小娜回头瞟了一眼,呵呵一笑说:“你怎么现在才发现,我在校园里见过他。”
“不是现在才发现,是现在才提起。”晨燕说过,若无其事地和小娜去学校了。
翌日清晨,一样的路上,一样骑单车的三个学生,两个在前一个在后。小娜性格开朗,不提起便罢,昨日一提,总觉得多了个影子似的。小娜示意晨燕停下,然后径直走到那男生跟前,只见他跨着车停在路边。小娜直率地对他说:“今晚八点,京华超市门口见!”那男生听了这话,居然吹起了口哨,蹬上车子,飞快地前面跑了。
“唉!唉!唉!他怎么跑到我们前面去了!”晨燕见状惊呼,诧异地问,“小娜姐,你跟她说了什么呀?”
“我说——晚上,京华超市门口见。”
“难怪呢,他以为你在约他。”
“哈、哈、哈……约他?”小娜仰天长笑。
到了晚上,八点刚过,姐妹俩和那男生在京华超市门口如约而至。小娜开门见山地问:“你干吗老跟着我们?还离得那么近。”
“我也住这边呀!”他镇定自若地回答。
“那你可以早点,走在我们前面,或者再晚一点,等我们到学校了,你再出发。”
“那样的话,时间很难把握。”
“那也不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跟那什么似的。”
“你是说跟苍蝇似的吧?”
“啊哈,我可没说,是你自己说的哟。”
“唉,你是有意跟着我们的吧?”晨燕严肃地问。面对美女的质问,他只得找个借口认了:“我是想暗中保护你们。”男生风趣的回答让小娜忍俊不禁。小娜说:“我们暂时不需要护花使者。”
晨燕看着眼前的这位男生,一身白色装束,带有一股茉莉花的清新气息,长得还算俊朗。她对小娜说:“就让他做这个使者吧。”
“呃——那好吧。恭喜你,男同学,你被录取了。”小娜庄严地握了他的手,接着又说,“明天星期天,带我们去你住的地方看看,不要说遇到歹徒,跑得比我们还快。”
晨燕本想与他握手,可片刻间又迟疑了。她缩回手说道:“还是等到了你家再说吧。”
“那该怎么联系?”他轻声地问。
“不用联系,明天上午,还在这儿见。”小娜快嘴快舌地说。
“大概几点?”
“没点,从早上到中午。”
星期天上午,姐妹俩去了超市门口,那男生已经恭候多时了。
“那我们走吧,很近的。”他前面骑着单车,姐妹俩后面跟着,果然很近,不一会儿工夫便到了。
走上二楼,推开房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吊起来的一个大大的沙袋,然后是旁边的一些体育器材,还有墙角架子上的画纸、画笔、颜料之类。
“哇——你这是……”小娜惊讶得不知说些什么。
屋里的摆设让姐妹俩瞠目结舌,这可不是空穴来风,这是真的,没有金钢钻是不揽瓷器活儿的。等她们把屋里扫视之后,小娜疑惑地问:“我说男同学,你是搞体育的还是学美术的?”
“学美术,练拳是我的业余爱好。”
“练拳……练拳……”小娜喃喃自语着矗立在沙袋前,推了一下,似乎是一块巨石。她随手在沙袋上啪啪就是两巴掌,而后偷偷地笑了,笑的是自己的柔弱,在沙袋跟前显露无余。男同学拿出两副拳击手套问:“你们俩要试一下吗?”
“我不要!”小娜心直口快地说。
“我来试!”晨燕感到好奇,戴上手套靠近沙袋,深吸一口气,憋足了劲儿,猛地打出一拳。可沙袋只是哆嗦一下,又挺起了胸膛。就在晨燕尝试的时候,男同学也已戴好手套,他要展示一番。晨燕往后退开,只见他跃动着预热之后,瞅准沙袋就是重重一击。那袋子似乎瞬间变轻了,犹如棉花包飘荡开去,他紧接着又来了两拳。这下,晨燕和小娜没什么好质疑了,玩笑已变成现实,让这男生做姐妹俩的私人保镖定能胜任。晨燕想要看看他的手掌,于是便问:“我可以看一下你的手吗?”男生默默地卸下手套伸出双手,手掌粗糙,手背已磨出茧子。他自嘲地说:“很难看,就像一块块伤疤。”
“不难看,就像小小的乌龟壳。”晨燕笑了笑,“你这样还能拿画笔吗?”
“说,不如去做!”男同学二话没说,拿起画笔刷刷刷画了起来,还不到半个小时,一片翠竹林便跃然纸上。小娜连连夸赞:“很好!功底不错啊!”男生自卖自夸地说:“我这是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刚柔相济,”接着又谦逊地自我介绍起来,“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没有特别之处,平平常常,来自泉阳,就读大二美术系,大家都叫我高总。很高兴认识两位,很想成为你们的朋友。”
“嘿!嘿!嘿!晨燕,有缘啊!跟你一个地方,这也太巧了吧,我要靠边站喽!”小娜惊喜万分地说着并退开两步。看高总伸着手等待回应,小娜说,“我们俩已经握过了,那位——”
晨燕主动来到高总面前伸出了手,两手相握,算作朋友,点头之交。
“我说,高什么总,你别握着我妹的手不放啊!”
“哦,哦。”高总这才松开了手。
晨燕也自我介绍说:“我,姓杨,名晨燕,大一中文系,跟你一个地方。我很意外,也许是老天有意的安排吧。”
“我叫李娜,叫我小娜就行,跟她一个班,来自吉林省松花江畔的小阿妹。”她思量片刻后又说,“高总,你的名字很奇特嘛!”
“都是爸妈的期望,姓高名总,就这么高总高总地叫下去了。”
“我们还是叫你小总吧,叫你高总,不就成了你的小职员了吗?”小娜说着笑了笑。
“小总就小总吧。”高总含蓄地说。
姐妹俩领略了高总的拳术,欣赏了他的画作。中午,他们没有出去吃饭,高总有机会展示他的厨艺——涮锅,那味道,就跟晨燕小时候在自家店里吃的如出一辙。这让晨燕感到很不可思议,更让她吃惊的是,在吃涮锅的时候,高总居然播放了钢琴曲《茉莉花》。要知道,那可是晨燕爸妈的恋爱曲,他怎么会……这也是巧合吗?晨燕琢磨着开始沉默了,一言不发直到离开。就连下楼时,小娜佯装摔倒,想要试探一下高总的身手,他敏捷地扶起她的一幕,晨燕也是视若无睹。
夜里,高总和晨燕身居两处,却一样地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晨燕是想着:白天在高总身上所看到的,不应该只是巧合,肯定另有隐情;而高总则是在想着:应该把实情告诉晨燕,否则她将无法安睡。
小娜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不说话呀?”
“我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一样的。”晨燕茫无头绪地回答。
“你是说,你们是一个地方的,纯属巧合嘛!”
“不只这个,还有涮锅,还有音乐,都是我熟悉的,简直就像是有人安排的一样。”
“是不是他想追求你,暗中做了调查,对你了如指掌。”
“也只有你会这么想,我倒没有觉察到。”
“别再想了,赶紧睡吧。”
“不行,明天早上,我要打电话跟我妈说说。”
“唉!女孩儿就这样,一有事就想到妈。我也要给我妈打电话,说我想家了。”小娜说着故意抽噎了两下。
度过了心乱如麻的一夜,晨燕早早地起床,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她说:“妈,我跟您说个事儿,我认识了一个男生。”
“哦,谈恋爱了?妈跟你说过,只要不影响学习,可以的。”
“不是啊,我是说,他会拳击,也是泉阳的。”
“那好啊,有老乡了,他会保护你的。”
“还有更蹊跷的,他会做我们店里的涮锅,还喜欢听《茉莉花》。”
“哦哟,这倒是稀奇了,你可以跟他聊聊,问问清楚,也许都是巧合,也许……妈妈也说不清了。”
晨燕听妈妈这么一说,一整天迷迷糊糊地过了。又到了晚上,她拿出高总的名片,拨通了电话:“喂,小总,今晚老地方见,有事找你,不骑车了,步行。”
“好啊,不见不散!”
晨燕和高总会面,沿着街道并肩而行。他似乎已经猜到了她的心思,还没等她开口,便先问道:“你约我,是不是想问我,怎么会做涮锅,怎么喜欢听《茉莉花》,是吗?”晨燕此时不只是惊讶,更是觉得神乎其神了:他什么都知道!难道自己真被这小子掌控了?他可是北大学子,并非歹徒,不应该对他有太大戒心,若是真如小娜所说的那样倒也无妨,只是不知他用何种手段来了解的,不会是卑劣的,应该很不寻常。晨燕已经迈不开脚步,她一本正经地问:“那你能否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想……我是应该告诉你,不能回避。在你没有留意我的中学时代,我就注意到你,看到你的那种感觉永远都说不清。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你在校园运动会上跳的拉丁舞,真的很美!我爸说我早恋,我说我没有,我只是想看到一个女孩子,能够偷偷地多看一会儿,我学习会更带劲,我的学习没有受到影响。我爸为了能让我敞开心扉,就打听了你的事,还明察暗访地找机会跟你爸套近乎。知道你想考北京大学,还知道你喜欢吃涮锅,还知道了《茉莉花》的故事,你爸根本就没有留意这些。打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考进北京大学,就希望在我的视野里有你的身影。学习之余,我就苦练拳击,那是我的一个妄想:希望能成为你真正的贴身卫士。我非常感谢我爸的良苦用心,还好我们住在同一个城市,来来去去都方便。我们的做法都是单方面的,没有对你造成不利的影响,希望你不要责怪我们。”
听了高总滔滔不绝的讲述,像是背熟的台词,晨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之而出的气息仿佛比高总的“故事”还要长。晨燕心里打起鼓来:我的天哪!何曾想到,自己早就成了别人盯上的“猎物”,眼前的男生竟然如此地“成熟”,如此地“远虑”,如此地“深不可测”——他隐藏得太深太深了。除了高总,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晨燕许久没有说话,仿佛遇到了一个能在过去、现在、未来穿梭的神圣。她越想就越发觉得不是一个时空里的他们俩偏偏站在了同一排路灯下。晨燕抬起头,用跳着舞步的眼神看了看高总。她不应该责怪,不应该消沉,不应该猜忌,不应该从别人身上找问题。她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放松下来,愉悦起来。她不急不躁、不紧不慢地说:“我不怪你,有你这位免费的拳击手保护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你和你爸的做法虽然没有攻击性但也不是常人能够轻易接受的,相当地冒险,你就不怕我毫不留情地拒绝你?”
“你不会!”
“你就这么肯定?”
“要是真被你拒绝了,就如同回到过去,那是我的命——一生为你守候!”
“一生太长,把你的青春搭进去就行了。”晨燕风趣地说,“听你这么说,你早就暗恋我喽!你说不是早恋,那就是单相思了,我可是不负责的呀!”
“那是肯定,我的事我负责。”
“那你是为了学业考北京大学呢,还是为了我?”
“事情是为着你而来,但能够考上北京大学,可不是我主观意识能决定的。”
“这倒也是,倘若我没考上,去了别的学校,你会怎么办?”
“我——可能的话,我会转学,从头开始——但那是不可能的。有缘的话,毕业后我去找你,那个时候还会是现在的你;无缘的话……‘把我的青春搭进去’,我乐意!”
这回答、这想法、这念头儿,不是信口开河。庆幸他们都考上了理想中的同一所学校,要不然,其中一个可能要为另一个而改变人生的轨迹。这其中蕴藏着什么力量?除了爱慕还是爱慕!早恋也好,暗恋也罢,高总始终是积极的、向上的,他从中找到了无穷的力量!晨燕得到了一轮船的货物,收获了一秋天的果实,难以拒绝。晨燕沉着冷静地说:“此话言重了,你所做的事,我只当是儿戏;你所说的话,我只当是玩笑。你的愿望都已实现,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太在乎我,要不然,我不知道以后如何与你交往,是恋爱呢,还是友谊?”
“是友谊!你放心好了,我不会给你造成任何的心理负担!”高总诚恳地回答。
“但愿如此。”
“你就没有质疑,我说的是真是假?”
“你会骗我吗?”晨燕的反问让高总含蓄地笑了。
一弯新月挂在夜空,满天繁星眨着眼不知在聊些什么,夜幕下的街上渐渐地静了下来,行人越来越少。灯光照见两个人的身影,有些亲密有些疏远,已经很晚了,他们才各自回家。高总推开门,走进空空的小屋,难免有几丝孤寂,陪伴他的也只有那些不会说话的摆设和用具了。作为学生,本应埋头苦读,比不了古人的头悬梁锥刺骨,最起码也要起早贪黑。刻苦学习不是口号,不能有私心杂念,是友谊不是爱情。可在今晚,高总想要画一幅晨燕的肖像,他的脑海中开始浮现她的容颜。他拿起画笔,先用素描的方式勾勒出大致的轮廓。画好眉梢,当他开始描绘眼睛时却犯了难,无从着手无从下笔,尝试着画来画去总也画不出那神态。高总最不擅长的就是肖像画, 这可如何是好?画得目中无神还不如不画,他放下手中的画笔,静静地坐着。
晨燕回到家,小娜还在等她,两个人相视一笑。晨燕默不作声地去洗把脸,洗去困惑和迷惘,理一理头绪,好让自己清晰地看到台前幕后的情景,不至于那么快地陷入其中难以自拔。时间是相互了解的最好法宝,不轻信对方有多优秀多执着,也不否定对方有多深邃多玄虚,在相互交往中,所有的一切都会得到见证。但最起码,第一印象是好的,有那么一点点喜欢。
临睡前,小娜问晨燕:“你们俩是不是恋上了?”
“没有的事,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情况。”
“我敢肯定地说,高总是有心思的,他会对你穷追不舍。”
“落花再有意,也要看流水有没有情。”
“那是当然,我们晨燕可是百里挑一的哟,你是不是也想拥有像你妈妈一样的爱情?”
“不太一样,共融点不一样,我爸妈是在生活中相融,我嘛——应该是在文学上相融。”
“照你这么说,高总他没戏了,他可是学美术的。”
“也不一定,兴许他会为了我爱上文学呢!”
“你的意思是,愿意给他机会喽。”
“机会是自己争取的,不是别人给的。”
“有道理,我们都还小着呢,好事多磨,睡觉了,亲爱的小妹,祝你今晚做个美梦。”
“小娜姐,晚安。”

过了一段儿时间,晨燕向妈妈说了一些关于高总的事。妈妈没有过多的担心,只是提醒该注意些什么。东明虽说与高总的爸爸有些渊源,见过面聊过几句,但几年过去了,也没留下什么印象,毕竟是点头之交,时间久了都会淡忘,见到人认识,倘若凭空去想,谁知道是哪位呀。
凡事总要有个开端,自从三位大学生相识相知后便结伴而行,高总成了名副其实的护花使者。兴许会有比高总更优秀的男生想要接近晨燕也被挡在了门外,即便某个男生鼓起勇气向前几步,一听说高总天天练习拳击,也就不自觉地退却了。晨燕当然是毫不介意的,巴不得周身清静呢。只是可怜了小娜,要是有个喜欢小娜的男生想要靠近,就得事先打听清楚那个喜欢黑白相间装束的男生是何来头,是哪位小妹的“主儿”,这就要费上一番周折了。但于己于人都无妨,照小娜自己的话说——“还小着呢。”
高总一直想送给晨燕一件礼物,他省吃俭用,又问家里要了两千元钱,买了一部联想笔记本电脑。晚上,他依旧约她在街灯下,手捧电脑对她说:“送给你的,收下吧,希望你能喜欢!”
“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这要好几千元钱呢!”
“没!没那么贵,收下吧,你用得着!”
俩人不知,小娜已经注视他们许久,看他们扭扭捏捏的,真急人!
“好!好!好!收下了!我先替我妹说声谢谢了!我来拿着,完事儿了,高总,你回去做美梦吧!”这小娜是怎么冒出来的?神出鬼没的,怎么一下子站在了两个人面前。高总和晨燕还没反应过来,小娜已将电脑抱在怀里。小娜一手抱着电脑一手搂着晨燕说:“走了,回去了。”她说过扭头向高总挤眉弄眼,满脸俏皮。高总自言自语:“这俩闺密……”
过了一天,晨燕作为回赠,像妈妈送给爸爸的一样,送给高总一支金色的钢笔。
两个星期后,姐妹俩约高总有正事儿商量。他这才有机会走进她们的闺房,特殊的待遇让高总受宠若惊。房间里,除了芳香就是书香,浓浓的揉和着温馨。
“小总,你比我大一岁,比晨燕大两岁,见多识广,我们请你过来,是想请教你一些事情。”小娜开门见山地说。
“说吧,有什么事?只要是我知道的,我会毫不隐瞒。”
“我和晨燕酝酿了很久,我们想办一个文学社,给别人也给自己搭建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想法是有了,就是不知道从何着手。”
“不是学校的,也不是别人的,就你们俩,未免有些孤单。”
“是啊,要不怎么请你过来说这事儿呢!”小娜快言快语地说。
“不知道你是否喜欢文学,你要是加入的话,不就三个人了吗?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嘛!”晨燕补充道。小娜急忙应和:“对呀!对呀!”
“我加入当然没问题,我觉得这样还远远不够,我个人认为文学和美术是可以相融的,办一个文学美术社也未尝不可呀!”
高总所说让晨燕和小娜陷入了沉思,三个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晨燕问道:“这个——我们还真没想过,学写作的跟学绘画的搞在一起能行吗?”面对晨燕的疑虑,高总慷慨陈词:“难道你们写的文章我看不懂吗?难道我画的画儿你们看不懂吗?只要懂得欣赏就行,我们开始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有社员,不能敲锣打鼓给自己听,否则的话还不如专心致志地搞创作呢!”
“晨燕,我觉得高总说得很有道理耶。”小娜说着摸了摸额头。晨燕点点头问高总:“那你说——该怎么办?”
“这件事由我们三个发起,我会想办法联络更多的社员,让学生会那几个管事儿的帮忙张罗一下,肯定会有人加入的。我们还需要租一间房子,作为固定的活动场所,房租我出一半!”高总豪气地说。小娜听后叫道:“哎!那可不行,说好了三个人的!”
高总笑了笑说:“行,我们用的都是爸妈的钱,那就三个人平摊,我会努力去各班游说,争取更多的社员,希望到那个时候,大家能给我们减轻一些负担。”晨燕说:“我们首先要想着能为别人做些什么,大家高兴了,房租的事儿就不成问题了。”高总听了连连点头,然后说道:“我们办个文学美术社还要有个名称。”
“我们早就想好了,本来嘛,是想叫‘艺扬文学社’的,听你这么一说,就叫‘艺扬文学美术社’,你看怎么样?”小娜胸有成竹地问。
“艺扬,文艺飞扬,不错!”高总一锤定音。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又过了两个星期,有二十多名中文系和美术系的同学聚在一起。那是在一间宽敞明亮而又整洁的楼房里,在京华超市上面三楼。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和停在路边一排排的车辆。房间里有四张长方形桌子和一些凳子,左边靠墙有一个书架。书籍都是社员们带过来的,相互传看,晨燕还特意在书架上放了一盆茉莉花。墙上挂着社员们创作的一幅幅绘画,有的淡雅,有的前卫,有的古朴。他们不仅是把自己的作品给别人看,也看到了别人的许多作品,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甚至是把尚未写完的文章或者尚未画完的绘画拿给别人求得指点。每个星期,他们都会评选出一篇文章或者一幅画去投稿,但都是石沉大海,几个月过去了,未曾发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倾向于内部交流,每周一次的研讨会,没有教授只有学生,讨论他们想不通做不好的难题。
慢慢地,在晨燕心中萌生一个想法:用艺扬文学美术社的名义办一份杂志。这可不是小事情,不是一朝一夕、随随便便就能办得到的。晨燕深知这一点,她不曾向任何人透露过,只是藏在心底。这也是东明心中遥不可及的一个梦想,只对晨燕说过。东明的梦想和愿望,在女儿身上得到了继承,至于能不能做到无关紧要。 梦想,始终是美好的,追梦人在乎的是梦境,而不是梦醒后的失落。生命闪电般划过天边,燃烧的心永不改变,年轻的梦没有终点!晨燕切切实实地做着爸爸尚未做完的梦。
曾有几天,晨燕闷闷不乐,高总陪她在街上漫步。她诉说了心中的苦闷:“你们的画作、我们的文章都不好吗?为什么不能发表?前些日子,我投了一篇散文,收到的回复就是:‘平淡,没有通过初审。’哈哈…… ”晨燕冷笑一声,“那你告诉我,什么样的作品才算高雅?”高总急忙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不必沮丧,有时候不是我们的作品不好,而是不对杂志社编辑的胃口,就像菜肴,有的人喜欢香辣,有的人喜欢清淡,即便你有独特风味儿,也不一定能讨得别人的喜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能够适合发表我们作品的杂志太少了。我们现在别把这些事儿放在心上,写得开心画得愉悦最重要。”
过了些日子,晨燕把爸爸写的小说草稿中最精彩的一些章节打印出来,装进一个皮夹子里,拿去给高总看。那天晚上,刚下过一场雨,路上行人寥寥无几。晨燕没有注意别人,可偏偏就有人盯上了她,不是劫色,而是她手中的包,误以为里面有很多的金钱。就在晨燕毫无防备的时候,劫匪抢过她手中的皮包,骑上电动车飞驰而去。
“抢劫!抢劫!有人抢劫!”晨燕大声呼喊。
高总是约好了出来接她的,此时已离得不远,听到呼声,他快马加鞭跑上前去。那劫匪何曾料到,在他逃去的方向,迎面杀出个“程咬金”。高总勇猛地扑向劫匪,那劫匪瞬间人仰马翻,连人带车倒在地上。高总把他按住,然后腾出右手,只用了半分力气在他脸颊上打了一拳。劫匪头昏脑涨地直呼:“兄弟,饶命啊……饶……”高总把他拉起来,拽到电线杆旁,抽出他的皮带,把他捆在电线杆上,指着他的脑门儿呵斥道:“你!等着警察来接你吧!”然后就报了警。这一幕并非编排好的戏,晨燕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高总制服了劫匪,捡起皮包擦拭干净,洒脱地走到晨燕身边。他说:“让你受惊了,都怪我来得太迟,以后有什么事在家等我,不要出来了。”
晨燕没有回话,默默地目不转睛地看着高总。他此时觉得脸颊烫烫的,已经泛起了红晕,难为情地避开了晨燕直视的目光。高总先是送晨燕回家,然后带着稿件折返回去了。灯下,他仔细地看完了那几个章节,晨燕说她没有动过一个字,高总更是觉得了不起,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人能写得感人至深,除了叹服还是叹服。从那天晚上起,高总愈加喜欢文学了,他给晨燕回话说:“无需修改,我将成为这篇小说的忠实读者。”晨燕诚恳地道了一声:“谢谢!”
在以后日复一日的学习和生活中,三个人奠定了深厚的友谊。至于晨燕和高总之间到底有没有恋爱,很难说得清。在两个人一次又一次单独约会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应该不只是文学、绘画,肯定还有别的什么话题,倘若一定要冠以名称,那就暂且算作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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